2011年06月22日 11:33 来源:杭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 陈勇 通讯员 孟青青)昨日,杭州市物价局召开全市加强商品房价格监管暨倡导商品房销售明码实价会议,近100家驻杭房地产开发企业参加。此次会议的主题是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推进我市商品房销售明码实价,切实加强商品房价格监管。
会上,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就国家发改委出台的《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和浙江省物价局出台的《浙江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进行了详细解读,要求开发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商品房明码标价,在商品房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价格手册,方便购房者查阅。
标价牌内容除开发企业和楼盘基本信息外,还应包括本期销售推出的商品房总套数及户型、各种户型的建筑面积及其商品房套数、优惠折扣及享受优惠折扣的条件等诸多内容。价目表内容应包括房号、销售状态、户型、层高、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计价单位、销售单价、房屋总价等。对所售商品房及车库(车位)或辅房也应当实行明码标价。
市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透露,从今天起,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检查,提醒开发企业要提高认识,对照政策要求进一步加强整改,切实规范企业价格行为。
在当天的会议上,市物价局还介绍了杭州市区商品住房价格申报备案公示工作的有关情况,要求企业在销售商品住房前,向市物价局按照“一房一价”的要求申报每套住房销售价格,对企业申报价格明显偏高的,市物价局通过约谈等形式,向企业提出价格调整建议。
价格备案后,在杭州价格网和杭州透明售房网上公示,开发企业销售时应当严格按照申报价格实行明码标价并公开销售,实际成交价格不得高于申报备案公示的价格(含已公示的价格优惠方式)。截至今年6月20日,已备案新建商品住房项目40个,涉及房源8600套,共计98万平方米,其中25个项目通过约谈调低了申报价格,幅度从2%-26%不等。
随后,杭州58家房产开发企业作出商品房销售明码实价自律承诺,并倡议更多的开发企业作出明码实价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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