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29日 08:17 来源:京华时报
我国出台新规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房建设
本报讯 (记者 周宇) 我国保障房建设将拓宽资金来源。昨天记者从国家发改委了解到,为引导更多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如期完成“十二五”时期建设360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任务,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和其他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进行保障性住房项目融资。
昨天,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利用债券融资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发改委介绍,企业债券具有期限长、利率低的优势,是保障性住房项目市场融资的较好工具。通知中说,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从事包括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的,符合条件的可申请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的方式进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融资;从事或承担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其他企业,也可在政府核定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额度内,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进行项目融资。
通知要求,各地规范后继续保留的投融资平台公司申请发行企业债券,募集资金应优先用于各地保障性住房建设。在满足当地保障性住房建设融资需求后,投融资平台公司才能发行企业债券用于当地其他项目建设。
国家发改委要求,各地发改委应加强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方向的引导、监督,保障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要督促发行人落实偿债计划及保障措施,按计划提取偿债基金,进行专户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偿债风险。要督促发行人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按照债券交易场所的规定,及时、准确地披露财务报告及有关重大事项。
此前,住建部曾多次表示,2011年度建设保障房投资需要1.3万亿到1.4万亿元,其中有8000多亿元是通过社会机构的投入和保障对象以及所在的企业筹集来的。剩余的5000多亿元资金,将由中央政府和省级人民政府以及市县政府通过各种渠道来筹集。
记者注意到,受保障房利好消息刺激,房地产板块昨天走势强劲,个股多数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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