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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对我钢管加征反倾销税

2011年07月02日 01:25 来源: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张艳)记者昨天从钢铁企业获悉,欧盟委员会6月29日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无缝不锈钢管作出反倾销初裁,涉案企业被裁定征收48%-71.5%的临时反倾销税。业内专家称,加征关税后,中国对欧盟这一产品的出口之路几乎被堵死。

  早在2010年9月,欧盟开始对原产于中国的无缝不锈钢管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根据公告,没有中国企业获得市场经济待遇,所有涉案企业均被征收临时反倾销税,范围是48%到71.5%。其中,3家抽样企业获得分别裁决待遇,温州江南钢管制造有限公司被判征收最低的临时反倾销税48%,上海金昌不锈钢管制造有限公司48.2%,江苏常熟华新特殊钢有限公司71.5%。

  由于近年来,中国钢铁行业被境外市场反倾销不断,国内相关企业已经相对熟悉遭遇反倾销调查的整个流程,一般都会积极应对,但结果往往不尽如人意。对于目前的结果,行业人士称,尽管无缝不锈钢管是高附加值产品,但利润并不高,不能承受加征反倾销税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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