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04日 07:53 来源:信息时报
专题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幸琦昕 实习生 彭雨婷 张松源
广州出租汽车价格调整两套听证方案出台。昨日,记者获悉,两套方案均取消了燃油附加费,而最大的变化在于第一套方案分日夜两个价格。日间起步价为9元,而晚上10点后要收30%夜间附加费。第二套方案将出租车起步价上调至10元,起步公里也从2.3公里延至2.5公里。
最大变化:或加收夜间附加费
广州市取消出租汽车燃油附加、建立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方案听证会定于7月18日 (星期一)上午9时召开。记者昨日获悉,本次听证会将对两套调整出租车运价的方案进行听证。其中,方案一日间起步价上调两元,定为9元/2.3公里,取消目前的2元燃油附加费,续租价不变。但是,晚上10点后至次日6点将会在原运价基础上上调30%作为夜间附加费。方案二则将出租车起步价上调至10元,不再征收燃油附加费,起步公里数延长至2.5公里,续租价不变,夜间租车价格不变。
据悉,此次听证会共设有25名参加人和6名旁听人,通过广州价格信息网和各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其中人大、政协、部门、专家学者、经营企业、司机参加人等均采取委托单位推荐或聘请的办法产生;消费者则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的基础上,由市民政局、消委会推荐以及新闻媒体记者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旁听人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的基础上,由新闻媒体记者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
燃油附加费征收6年后画句号
此次即将听证的两套方案,均取消了征收6年的燃油附加费。其实,自2005年开征燃油附加费以来,至今也历经多次调整。
2005年11月15日,广州首度开征出租车燃油附加费,费用1元/车次,当时的广州市物价局负责人表示,收取燃油附加费是临时措施,绝对不会一收就3年5年。按照当时规定,如果93号汽油降至3.7元/升以下则取消燃油附加费。此后,由于国内成品油价格一直上升,93号汽油再也没有低于3.7元/升,临时征收的1元钱的燃油附加费从2005年开始,一征就是6个年头。
开征燃油附加费的6个年头里,“1元/车次”无惊无险地过了4年。但到第五个年头,短短半年间就经历三次调整。2010年6月20日至7月30日,车用LPG零售价格调整为4.05元/升,物价部门同步将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由1元上调为1.5元/车次。其后,随着国际、国内LPG价格出现一定下降,车用LPG零售价格回落至3.63元/升。
2010年8月1日起,物价部门取消上调出租车燃油附加费0.5元/车次的临时措施,恢复为1元/车次。随后国际LPG价格再度反复,物价局在2010年最后一天发出调整通知,将1元/车次的燃油附加费直接翻倍调整至2元/车次,执行至今,终于准备画上句号。
历次调整情况
●2005年11月15日,广州首度开征出租车燃油附加费,费用1元/车次
●2010年6月20日至7月30日,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由1元上调为1.5元/车次
●2010年8月1日起,取消上调出租车燃油附加费0.5元/车次临时措施,恢复为1元/车次
●2010年12月31日起,1元/车次的燃油附加费直接翻倍调至2元/车次,一直沿用至今
今后价格调整全看燃料升降
据统计,截至2010年底,广州市区共有出租汽车企业66家,出租汽车17821辆,出租汽车司机3.8万余人。
目前LPG零售价最高限价为4.78元/升
根据广州市清洁能源发展计划,目前广州市出租汽车均可用车用LPG,为车用LPG单燃料车或车用LPG与汽油双燃料车。受性价比影响,目前绝大多数车辆使用车用LPG。平均百公里消耗车用LPG15升,93号汽油12升。截至2011年6月30日,广州市车用LPG零售价格最高限价为4.78元/升,93号汽油7.89元/升。
而目前,广州市出租汽车起步价7元/2.3公里,续租价2.6元/公里,燃油附加2元/车次,候车计费当车辆运行时速低于10公里时,计费26元/小时;载客车辆行驶满35公里后,表内自动加计50%空驶费。
燃料成本占单车营运成本近四成
广州市出租汽车的燃料为车用LPG单燃料或汽油、车用LPG双燃料。2006年起,国家发改委实施了成品油价格改革,国内汽油价格逐步与国际原油价格接轨;2009年起2月起,车用LPG零售价格实行与国际、国内液化石油气价格挂钩的“气气联动”机制,因此两种出租汽车用燃料价格均受能源价格直接影响,波动频繁。
根据广州市价格成本调查队成本监审报告,燃料成本占出租车单车营运成本的近40%,是单车营运成本构成中比例最大的一项。因此,燃料价格波动将直接影响行业营运状况,应对燃料价格波动是维护行业稳定的最主要因素。建立运价与燃料联动机制后,不再征收燃油附加费,将来出租车价格变动调整,全看燃料成本升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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