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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网店征税第一单属误读

2011年07月05日 09:26 来源:新闻晨报

  记者 李晔

  武汉市国税局日前开出的国内首张个人网店税单——对淘宝网上某女装网店征收430余万元税款引发了网络卖家的集体彷徨,部分网店店主甚至开始考虑将注册地迁移别处,更多店主担心,网络交易发达的长三角地区是否会迅速跟进。针对这一疑虑,记者从浙江省工商、税务部门以及淘宝网等处证实,外界对向网店征税存在误解,“事实上,被征税网店在线下系实体经营企业,国税局征收的是该实体经营企业去年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并非是对纯个人网店征税。”

  淘宝网公关部负责人颜乔告诉记者,淘宝网店分三种:一是没有进行工商登记的个人卖家,二是已注册公司的个人网店,三是实体店的网上商铺。后两者与线下的实体公司别无二致,均应依法纳税。但对于第一种即“纯个人网店”,目前我国尚未出台征税的具体办法。记者同时从杭州西湖区国税局管理科获悉,当前他们并未接到来自上级的任何有关要向网店征税的通知,由于网络交易完全迥异于传统门店交易方式,因此对网店征税的方式、标准、税种等,都处于摸索阶段,尚无定论。

  浙江省工商局网络监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关于向网店征税的疑虑一直未消停,尤其是去年7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有关《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国内网店步入“实名制”时代,当时各界普遍猜测,这是对网店征税的“前奏”。其实,实名制与征税本无关联,实名制是电子商务一个最基本的要求,相关部门对网店进行实名登记并加强监管,消费者就会感觉网络购物环境更安全。

  近年来的网络交易发展速度可谓突飞猛进。根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报告显示,去年网上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达5131亿元,较2009年翻了近一倍,约占全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3%,预计今年将达到5%。面对如此海量交易,税务部门自然无法等闲视之,但在许多网络卖家看来,向网店征税大可不必“操之过急”,因为大凡成长壮大的网店都会走上工商登记之路。

  淘宝网一家名为“保蒂卡”的玩具卖家忠武桢告诉记者,他的网店于2008年1月开张,第二年销售额就突破100万元。由于网店规模做大后,再以个人身份开展商业行为处处不便,譬如无法向客户提供发票等。因此,他于2009年底向杭州工商局申领了工商执照,并按“一般纳税人”身份依法纳税。忠武桢说:“在淘宝,每年因网店做大而主动注册为公司的网商不计其数。但不可否认,还有大量小型网店起步之初的利润仅够家庭维生,所以税务部门应对这类群体宽泛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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