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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机场高速:降费避重就轻

2011年07月06日 10:36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新华网北京7月5日电(记者李海楠)7月1日起,首都机场高速天竺收费站出京方向收费由10元调整为5元,各类车通行费也相应调整;同时,机场高速进京方向停止收费,并撤销三匝收费站。

  “亦进亦退”之举

  对于此次首都机场高速采取的措施,各界普遍给出“避重就轻”的评判,认为其并未就问题症结做出直接答复,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则认为,此举解释为“亦进亦退”更为合理。

  所谓进,即指其依旧维持了高速公路自身的属性及收费仍存的事实,对早已“明显清晰”的问题没有直接回应解决;所谓退,在于从多部委“整治”要求到公众普遍关注质疑的“高压”下做出看似“让步妥协”的降价应对。

  据记者了解,首都机场高速自1993年建成通车以来,伴随通行量的与日俱增,其盈利收入早已以数十亿元计算,大大超过最初由交通财政与部分银行贷款共计11.65亿元的总投资。此外,该高速公路自开始收费3年转身成为上市公司后,自身也由“政府还贷”公路变为“经营性公路”。

  “高速公路的本质属性就是满足大量客货的快速运输和通行,作为城市必备基础设施有着显著的公益性”,北京科技职业学院物流学院院长敖文对记者表示,公路从建设到运营维护需要资金保障,但当一切达到收支平衡之后,减少公路自身的盈利性质可以带来显而易见的成效。

  “通行成本降低会带来诸多有利物流的成效,但由此衍生的交通流量上升的问题也是交通部门担心的”,但同时敖文认为,首都机场高速作为城市内的主要交通干道,也具有“国门交通要道”的意义,其对日常往返于机场和市区间的大量客货运输影响巨大。

  此外,敖文强调,无论进退,“公路不合理收费”是全国性的问题,需要多部门倾力合作予以解决。

  监管空白

  事实上,有关全国公路的不合理收费问题,早在2008年的国家审计署第2号“18个省市收费公路建设运营管理情况审计调查结果”中就已明确提出,主要包括违规收费、收费公路经营权转让不规范等突出问题。

  审计署指出,北京市首都机场高速公路总投资11.6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7.65亿元,在收费3年多后,北京市于1997年1月重新批准收费30年,至2005年底已收费32亿元,估算剩余收费期内还将收费90亿元。

  就有关政府还贷转变为经营性公路、延长收费年限等问题,审计署强调,京津塘高速公路、北京京通快速路等项目也存在此类问题,并将其定性为“不合理,但不违法违规”。

  有分析认为,种种这些均折射出当前我国有关高速公路收费的监管空白,作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重要来源的高速公路收费,亟待明确公开透明且合理合规的制度标准,以完善监管。

  “整治高速公路不合理收费值得肯定,但还需要细致的工作来推进”,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欧国立对记者强调,公路属性、收费标准和年限标准都需要结合当前实际做出完善改进,并依此对存在已久的监管制度空白予以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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