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08日 16:41 来源:工信部网站
全国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经验交流会在京召开
2011年7月7日至8日,全国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北京召开。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苏波,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研究室、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部际协调小组12个成员单位的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会议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朱宏任主持。
这次会议,是在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努力为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开好头、起好步而奋斗的时刻召开的一次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010]27号,以下简称《意见》)确定的各项任务,进一步提高对新形势下做好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认识,加强工作交流,总结推广企业兼并重组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推动“十二五”期间企业兼并重组取得新的更大进展。
苗圩表示,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部署和要求,完善政策措施,努力解决企业兼并重组面临的难题,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一些行业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一是注重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注重完善政策环境,通过完善相关行业规划、政策措施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清除制度性障碍;三是注重促进市场有效竞争,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平等竞争、共同发展;四是注重引导兼并重组企业加强管理创新,鼓励和支持兼并重组企业加强和改善内部管理,实现深度整合。苗圩指出,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仍面临一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苗圩指出,促进企业兼并重组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我国经济发展新时期新阶段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是有效应对国际经济调整新变化、提升我国经济国际竞争力的必然选择,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从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阶段特征和问题看,如果我们不积极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我国企业存在的“弱、小、散、差”的问题就不可能得到根治,重复建设、重复引进、分散研发等问题也难以得到有效解决,我国产业结构将有可能被长期锁定在国际分工的低端,甚至出现与发达国家差距进一步拉大的风险。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决策部署上来,更加积极主动地促进企业兼并重组。
苗圩强调,做好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必须紧密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全面落实《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一是要切实抓好汽车、钢铁、水泥、机械制造、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和医药等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二是认真清理取消限制企业跨地区兼并重组的不合理规定,积极探索建立地区间利益共享机制,协调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企业跨地区兼并重组取得突破。三是认真落实现有政策,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进一步完善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体系。四是要不断改进管理和服务,积极推动企业兼并重组中介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探索建立促进境内外并购活动的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和完善对重大企业兼并重组交易的管理。五是建立健全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领导企业兼并重组工作。
苗圩指出,抓好企业兼并重组,必须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充分尊重企业的意愿,尊重企业作出的决策。在推动企业兼并重组过程中,政府的主要职责是通过完善相关行业规划和政策措施,规范行政行为,加强和完善对企业兼并重组的服务,为企业兼并重组创造良好的环境,不能走回头路,不能干预企业,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增强服务意识,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为企业服务的能力。
苗圩强调,合理的产业结构不仅包括培育和发展大的龙头企业,也包括发展在产业链上下游为大企业配套的中小企业,大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中小企业的支撑和配套。促进企业兼并重组,不能忽视中小企业的发展。在鼓励优势企业做大做强的同时,积极做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工作,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培养一批“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努力形成大中小企业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产业组织结构。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等部门就推动兼并重组工作在会上发言。上海、河北、山西、山东、湖北等5个地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交流了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经验。中国建材联合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服务业司分别介绍了建材行业和软件业企业兼并重组情况,广州汽车、东风汽车、浙江吉利、武汉钢铁、中国建材、柳工机械、中国五矿、中国电子、神州航天软件、上海复星医药等10家企业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全国31个省(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山西省煤炭厅、重点行业协会和典型企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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