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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税负降低或使在京外地人失去购房资格

2011年07月08日 17:39 来源:财经网

  【《财经》综合报道】 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相关决议,修改后的新个人所得税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其中,个人税得谁起征点由2000元上升至3500元,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至45%。

  业内人士指出,这一修改,意味着相当一部分人群将进入“免税名单”,其中外地居民在税负减轻的同时,购房计划也或将受到影响。

  在新的个税法中,应纳税收入3.86万元成为个税增减临界点,即月应纳税收入低于3.86万元缴纳的个税将减少,高于3.86万元则将多缴税。

  链家地产首席分析师张月认为,税负的减轻将会使超过7成的应税人群税后收入增加,消费者在养房压力、购房能力等方面会发生变化,继而影响楼市成交。

  扣除三险一金后的收入

  调整前税额

  调整后税额

  税收的变化

  3000

  75

  0

  减少75

  3500

  125

  0

  减少125

  5000

  325

  45

  减少280

  10000

  1225

  745

  减少480

  20000

  3225

  3120

  减少105

  30000

  5625

  5620

  减少5

  38600

  7775

  7775

  没变

  40000

  8125

  8195

  增加70

  50000

  11025

  11195

  增加170

  9000

  1025

  545

  减少480

  100000

  28825

  29920

  增加1095

  根据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统计,当前北京首套房的平均月供在7000元左右,由于月还款额不能高于月收入的50%,家庭购房夫妻双方月收入应该在15000元左右。按照新个税法月税负为600-800元,较改革之前月税负减少750元左右。

  另外,若个税修改后增加的月税后收入转化为消费者的购房还款资金,以20年的还款期来算,家庭的购房资金增加约18万元,也就是说购房家庭可供选择的住宅总价空间将上升18万。

  个人所得税的变化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购房者的负担,但也有人担忧认为,一些外地人尤其是刚来京工作的年轻人收入相对较低,在一段时间内无需纳税,将来即使在京工作满5年也只能提供三年、两年或更少时间的纳税证明,其中不乏没有加入社保的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和小公司职员等,这会使他们的购房计划延后,甚至丧失购房资格。预计新个税实施后外地人的购房需求会进一步减少至一成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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