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15日 08:29 来源: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 (记者/张迪 林涌浩 实习生/许芷君)昨日下午,笔者从惠州市有关部门了解到,日前发生的惠州大亚湾石化区中海油惠州炼油分公司火灾,消防水随雨水溢流出厂,造成岩前河(泄洪道)污染,但由于处理得当,未造成海洋污染。
7月11日凌晨发生的惠州大亚湾石化区中海油惠州炼油分公司火灾,由于当日突降两场强降雨,导致雨水沟内部分消防水随雨水溢流出厂,流入岩前河(泄洪道),造成岩前河(泄洪道)污染。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通宵加班,对现场进行处置,在岩前河(泄洪道)中间修筑了三道活性碳吸附坝,对流入河道中的有害物质进行处理。当地政府组织企业连夜采取措施,组织槽罐车将事故应急池中存放的消防废水和雨水转运至大亚湾清源污水处理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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