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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开审 承包林地盖别墅牟利

2011年07月19日 14:31 来源:北京日报

  本报讯 (记者 高健 实习生 宫嫱) 为赚钱,张某在怀柔区一村属林地上盖起了39栋别墅,除1套自己居住外,其余的全部售出,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时,他还找来了侄子帮忙包庇罪行。昨天,叔侄二人一起在西城法院接受审判。这是本市首例非法占用农用地公诉案件。

  上午10时许,张某和其侄子严某二人被押入法庭,走在前面的张某阴沉着脸。

  因为张某的侄子严某是朝鲜族,法院还特地为他找来了一位翻译。不过,严某在法庭上用普通话答话并没问题。

  在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张某立即表示认罪,但对非法占用土地面积提出异议。“我后面还有一个占地五六亩的山庄,有正规手续,不应该算在里面。”

  “你曾经担任过村委会主任,不知道国家禁止改变土地用途的法律法规吗?”检察官问。

  张某辩解,他的朋友在峪口村租了个小学校址盖成民俗院经营,他帮朋友经营这个民俗院,才来到了峪口村。他看到后面有块荒坡地,地上还有裸露的岩石,他想把山庄扩大经营,就跟当时的村委会主任陈某商量。陈某同意了,还跟他签订了承包合同。“那就是一块荒地,合同上写明了民俗接待,房地产开发等用途。合同签订后我借了钱就请施工队建设别墅。”张某说,他并不了解这块地的性质,“我以为用荒地盖房不违法。案发后,才知道是国家规划的林地。”

  “但是案卷里写着:林业部门两次制止你施工。你为什么不停止?”一位人民陪审员追问。

  张某承认“别墅工程”曾被林业部门“叫停”,“他们让我拆除房子,但我投资了很多进去。”张某还说,当时包工队有100多人,如果停工,资金链就要断裂,工人肯定会闹事,所以没法停手。

  张某开发的39栋别墅已全部销售,但法官问他为何不交纳林业部门罚款时,张某在法庭上吞吞吐吐:“销售款都用来结账和各种花销,我自己一分没花。早知道是今天这个下场,我肯定不会去开发了。”

  此案将择日宣判。

  检察官说法

  严格限制农用地改用途

  庭审结束后,检察官对该案进行了进一步说明:张某非法占用农用地并改变其用途,在上面盖别墅的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规,造成林地大量毁坏,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依法应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某明知张某因非法占用农用地被立案侦查,为了掩盖张某的犯罪事实,他向司法机关在关键情节上做虚假证明,已涉嫌构成包庇罪,依法应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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