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20日 09:36 来源:一财网
宋雅红索要的日钢50%股权未能如愿,而身为重组方的国企山东钢铁集团亦难对后者股权轻易获得。
涉及高达数百亿元的财产切分、被称为“国内第一离婚案”的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杜双华与其结发妻子宋雅红离婚案,因为宋雅红向外界称在其不知情情况下,10年前就已被河北衡水法院判决双方离婚而成为“豪门被离婚”奇案。杜双华位列2008年胡润中国富豪榜榜眼,今年43岁的他总资产为350亿元。
昨日,在经过长达近一年的沉默之后,日照钢铁集团公开发布了山东首富杜双华的一封万言公开信《亲情、法律、金钱的交织负累我与前妻宋雅红绕不开的那些是非纠葛》,这场离婚大战再次引发公众围观。(公开信全文>>)
“万言书”向公众进一步剥开了这段婚姻的诸多细节, 宋雅红的代表律师陈旭昨日称杜双华“万言书”中提到的内容有相当一部分失实,针对“万言书”中提到的法律争议,将于明日向公众统一发布。
十年离婚案纠葛不清 钢铁大亨打破沉默
去年9月,杜双华卷入婚姻官司,其前妻宋雅红将其告上海淀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双方共同财产。此案因涉及高达数百亿元的财产切分,成为国内财产标的最高的离婚案。不过宋雅红曾称,她并不是为了争夺杜双华的财产,她要的只是“一个说法”。
上述公开信落款为杜双华,且信件加盖有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公章。杜双华在信中直陈,对宋雅红的资金要求,不管1亿元还是5亿元,都一概应允,可唯独对股权颇为介意。这不禁让人想到有关日钢股权的另一场重组,国企山东钢铁集团和民企日照钢铁集团的重组一波三折。
发妻“被离婚”? 杜双华:确已离婚善意向孩子隐瞒
“我是杜双华,近期因我前妻宋雅红女士及其利益关联者在媒体上的炒作,我很被动地成为一起离奇的"豪门被离婚"事件中的男主角并广受评议。”在万言书的开头,杜双华表示,“作为一个法制社会的公民,应该相信和尊重法律,一切是非曲直应悉由法院依法判理。而且,作为一个男人,把家庭隐私大白于天下,在媒体上与前妻斗嘴争强、让他人评头论足是大失尊严和有碍观瞻的。更重要的是,出于对孩子成长的保护心理,我一方面不想把他们带到这场闹剧当中,另一方面也竭力想在孩子心目中为宋雅红保留她作为母亲的尊严和形象,毕竟她是孩子的生身母亲,我不想让孩子知道这起事件中那些复杂的阴暗面。”对于长期沉默,杜双华解释是因顾及孩子的感受。
在这封回应书中,杜双华强调,2001年2月他与宋雅红已分居近4年,当年7月28日他与宋雅红的离婚判决生效。“当时我们达成了一个共识,认为现在孩子还小,在未成年以前不要让他们知道父母离婚的事实,而且次子不知道宋是她的生母,等年满十八岁再向他们说明真相。”
在“万言书”中,杜双华用了大量的篇幅来详述他和宋雅红的感情纠葛,从相识相恋后互相扶持事业起步、感情降温、矛盾升级导致双方发动“抢子”大战,最后是宋雅红于去年9月将他告上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双方共同财产曝出这桩离奇的“豪门被离婚”案。从描述内容看,夫妻双方至今23年的相处时间中,实际上只有8年左右的“幸福时光”。
对于宋雅红去年9月提出离婚重新分割财产的原因,杜双华认为这是因为利益引发的“斗法”纠缠。
不管我的事业做得多大,我也承认在家庭的经营上我和你全是失败者,对于这种失败我们都是有责任的。
在这场家事官司中,无论结果如何,我、宋雅红、两个孩子都会留下或精神或亲情或财富上的深深伤痕,我们里面不会有真正的赢家,谁都会受到伤害,这本身就是一幕家庭悲剧。
贪得无厌?爆前妻两度索要股权
在上述公开信中,杜双华将双方有关财产和股权的争夺暴露在公众面前。
记者了解到,争论的焦点是日照钢铁的股权。在这封落款为杜双华本人名字的公开信中,杜双华表示,宋雅红曾两次索要股权。
“2008年11月,日钢与山钢签订重组意向书后,宋雅红从新闻上看到后没几天就带着长子到日照找我。”杜双华说,宋曾向其提出,“你的产业就要被别人重组了,与其给别人,不如把股权放在我的名下,反正早晚还是你儿子的”。
彼时,杜双华并未给予正面回应。
2009年的夏天,按照杜双华的陈述,“宋雅红又提出了把我公司50%的股权写在她名下的要求,名义上是给儿子要的,但在两个儿子不具备经营管理能力之前,该部分股权由她来实际代持掌控。”杜双华在其公开信中称。
杜双华拒绝了这一要求,并对此表示,这不是宋一个人的意图,她背后必定有一个利益共同体。
不过宋雅红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一再强调,她并不是为了争夺杜双华的财产,她要的只是“一个说法”而已——“即便争来家产,我也会给我两个儿子,我现在每年销售收入几千万元,我要这个钱干吗?”
公开资料显示,2010年,日照钢铁全年实现销售收入453亿元,集团全年实现利税76亿元,其中利润45亿元、上缴税金31亿元。其2011年对于日钢的年度综合考核目标更是霸气外露,“产铁1320万吨,产钢1260万吨,产材1220万吨,利税100亿元!”
女方律师:万言书失实
宋雅红的代理律师、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旭表示,杜双华的“万言书”中相当一部分内容失实,对于其在法律上的观点有所保留,将在明日作出统一回应。
至于杜双华在公开信中提到的风险代理、四六分成,陈旭告诉记者,这不可能,“必要时可以公布代理合同。”
都是钱惹的祸?
杜双华的财产状况,现在恐怕谁也说不清楚。
在去年胡润富豪榜上,杜双华以220亿元人民币的身家位列内地富豪榜第29位。
但这并不能反映其真实“价值”,与两年前相比,他的排位已经明显后退。在2008年的该榜单上,他位居内地富豪第二位。
后退的原因大致有两点,一是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对日照钢铁集团重组带来的其身家“不确定性”,再就是去年9月爆出的杜双华离婚案也导致其资产的“不确定性”。
但有一个数据基本可以反映出杜双华的身家。
记者获悉,在山东钢铁重组日照钢铁的进程中,相关评估机构给出日照钢铁的评估价值在450亿元人民币左右。同时,公开数据表明,日照钢铁去年实现利税76亿元,其中利润45亿元,税金31亿元。
在钱的问题上,杜双华一向“大方”。记者获悉,从四川汶川地震之后,他已经拿出了6个多亿的“真金白银”。
这其中包括地震发生不久,他拥有的日照钢铁一次捐出1亿元人民币,和王老吉一起成为一次捐款最多的企业。其后又捐出5300万元。
这只是个小数。地震发生之后日照钢铁将震区的700多名孤困儿童转运到山东日照和北京。一年之后,日照钢铁在成都双流县新建了一所小学,扩建了一所中学,作为全国高中学校百强的棠湖中学也承诺,所有的孩子都可以在他们那里读完高中。
日照钢铁承诺,该企业负责这700多名孩子的所有费用,直到他们完成最高学业。
日照钢铁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从2006年到现在,日照钢铁共计向社会捐款73363.87万元,笔笔都有据可查。同时,他给记者发来了日照钢铁这期间捐款的明细表。
从杜双华的公开信上看,他对宋雅红也很“大方”。
杜双华说:“2009年的夏天,宋雅红突然又找到我,说这么多年已经把长子养大了,孩子现在不听话,她又管不了也不想再管了,她也要过属于自己的生活,要把长子交给我来负责,留在我身边学习磨练。至于她那边,要求我给她一笔钱作为这些年抚育儿子、耽误青春的抚慰和补助,两人一次性了断,从此再无瓜葛,各过各的日子。”
“宋雅红给我开出的条件是,我给她在京冀郊区买座农场,在北京市区买一栋价值1亿元的写字楼,以让她下半生有稳定租赁收益保证不吃苦受穷,并由我来承接她一笔800万的业务坏账尾款和400多万元的产品积压库存。”
对这一条件,杜双华说自己“全部应允”。其后,宋雅红“又提出要求再增加五亿现金,我也再次应允”。
“在我的眼里,钱多钱少总是个死数,但亲情的价值、儿子的前途和事业的承继这些是无法用金钱来比对的。所以我没有讨价还价满口答应了她的要求。”杜双华在公开信中说。
但在股权问题上,杜双华没有丝毫让步。他说,“(宋雅红)又提出了把我公司50%的股权写在她名下的要求,名义上是给儿子要的,但在两个儿子不具备经营管理能力之前,该部分股权由她来实际代持掌控。”
“一切都是钱惹的祸。”杜双华说。
家庭闹剧背后:山钢收购日钢资金未谈妥?
宋雅红索要的日钢50%股权未能如愿,而身为重组方的国企山东钢铁集团亦难对后者股权轻易获得。
杜双华回忆称,2008年11月,日钢与山钢签订重组意向书。去年12月30日,杜双华在2010年度工作总结会议上的讲话全文中,首次公开回应了山东钢铁集团对日照钢铁的重组问题,表示重组仍在进行。
7月19日,有不具名行业人士向记者透露称,目前山钢收购日钢的资金方面没有谈妥,重组还在搁置。
值得关注的是,在上述重组并未取得实质进展的同时,日照钢铁开始在国内开启属于自己的经营模式。
在日钢托管中国五矿集团旗下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00058,SH)所属的五矿营口中板公司实现扭亏为盈后,6月8日,日钢再次进驻第二家央企,与央企中冶科工集团控股的中冶京诚(营口)装备技术有限公司达成协议,提供“诊断”管理服务。
中商流通生产力资深分析师赫荣亮曾指出,尽管日钢与央企的合作目前还算风光,但“日后面临着的是更多的挑战,尤其是每个企业不愿意涉及的股权、企业控制方面的问题”。
不过,兰格钢铁研究中心分析师张琳分析称,杜双华接管五矿营口中板和中冶京诚的营口分厂,其个人以及日照集团管理团队的影响力在钢铁圈内得到极大提升,未来山钢并购日钢会更加艰难。
公开资料显示,根据山东省政府的规划,打造山东钢铁这一巨型钢企分三步走,即首先济钢、莱钢合并上市,而后重组日钢打造钢铁精品基地,最后整合青岛钢铁。但是,重组日钢目前已拖延三年无果。
争议焦点:缺席判决如何作出?
疑点1:为何错误百出?
妻子方:在10年前的离婚起诉书中,被告姓名是“宋雅宏”,而并非宋雅红;此外杜双华、长子、次子的生日全部都写错了;另外,宋雅红并非无业,而是一直在北京恒联通辐射有限公司工作。在解除身份关系的离婚诉讼中,法院出现这样的错误,说明法院根本没有见到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和用以证明婚姻关系的结婚证。
此外,在2001年河北衡水中院审理此案时,两人次子的名字是“杜则刚”,而非现在的“杜泽龙”。现在的这个名字是2007年3月才去公安部门变更的名字。
丈夫方:我承认文书中确有瑕疵,因我没有聘请律师,在起诉书的起草过程中,宋雅红的名字还有两个儿子的出生日期以及杜泽龙的名字出现了错误,而法院在找不到对方的情况下,便根据我递交的起诉书下达了相关文书以致造成笔误。这里,我也借这个机会向媒体就这些笔误作一解释说明。
关于次子杜泽龙的姓名登记变更问题。次子跟我生活后,在生活中我们亲朋好友都习惯地喊他“二龙”,在学校和各种书面表达上则一致称为“杜泽龙”,我在起诉离婚时,也是按照这个名字书写的。后来直到2007年才把最初宋雅红单方在公安局登记的“杜则刚”正式更改过来。
疑点2:为何在衡水起诉?
妻子方:为什么宋雅红和杜双华都是北京市居民,而杜双华起诉宋雅红却选择了其创业起点衡水市?此外,普通离婚案一审法院应是基层法院,由衡水中院作为一审法院直接审理普通离婚案件有违常规。
丈夫方:之所以选择在衡水中院起诉,因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于下落不明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的诉讼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当时我的经常居住地在衡水,且我起诉的财产标的额超过50万元,根据当时级别管辖规定,我在衡水中院起诉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现在宋雅红指责我在衡水中院起诉于法不符,对此,我没有必要辩解。
疑点3:公告送达流程合法?
妻子方:法院在未提供充足证据证明宋雅红下落不明,未采用其他任何送达方式的情况下,在立案次日即决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宋雅红的住处、手机号、工作单位长年没有改变。同时,公告开庭日期与实际日期不符。
丈夫方:质疑调查笔录的真假、公告送达流程的合法性,这一点我不是办案人员没有资格去做解释,但我希望并相信法院能够查清当年办案过程中的事实,虽然已时过境迁,但相关人员依然健在,完全可以还原真相,给公众一个正面答复。
况且,我有2001年2月1日法院开具的收取诉讼费的单据,在当年的《人民法院报》也可查到公告送达的记载。
热议最贵离婚案
律师武绍智:
富豪杜双华的离婚案件经电视媒体获悉,现在又看到杜双华的万言回应,有感而发中立观点:1.生效的离婚判决应得到尊重,因判决过程合法、程序合法,被告名字及其他人出生年月即使有误,也都是特指对象;2.杜的前妻在判决书下达并公告送达期间加15天上诉期没有上诉,即宣告婚姻解体;3.两年内原被告均未申诉,均丧失了申诉权;4.生效的离婚判决使杜双华以后的财产与前妻再无关系;5.媒体、律师同仁及当事人都应尊重法律、尊重生效的法律判决。其实作为律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书的法律后果应当非常清楚,对杜前妻的法律诉求能否得到实现也很明了,何必大肆宣扬于媒体对杜造成难堪呢?
律师陈昕:
我们做过一些调研,被离婚不是第一起,也绝不是最后一起。我们收集了大量的被离婚案件,发现有一个特点,就是一方想离婚,不让对方知道,所以就导致了缺席判决,他向法院提出一个错误的观点,所以最后就会导致缺席判决。现在在网上我们搜到的十起被离婚案件,每一起都绕不开公告送达。所以我们认为整个案件如果对于民事诉讼法的价值来讲,我们非常期待能够引导咱们国家把公告送达这一块尽量地规范起来。
律师程亚兰:
看了以杜双华名义发出的万言信,又看了一个调查,支持杜的人还挺多,不知是否这封信的原因。离婚案件里,不管涉财多寡,感情破裂的双方对感情本身常常都是各执一词,本不是什么新鲜事。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人关注这个案子,关注的是那份硬伤太多的衡水中院的判决到底是怎么回事?不是杜的万言信能解决的,即便他说的都是真的,法院作出判决难道可以仅凭当事人的陈述就足够了吗,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杜不懂,衡水中院必须懂。还有送达的疑问,也是杜的万言信不能解答的。借用信中一句话:“我相信,法院和公众都会有自己的正确判断。”
汉秦(北京)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董事长张馨心:
正如杜双华所说:在这场家事官司中,无论结果如何,我、宋雅红、两个孩子都会留下或精神或亲情或财富上的深深伤痕,我们不会有真正的赢家,谁都会受到伤害,这本身就是一幕家庭悲剧。你们更不应该再去刻意挑拨亲人关系、加重伤害家庭感情,给我们的伤口撒盐,用增加我们的痛苦来给自己谋取财富和卖点。
(综合第一财经日报、广州日报、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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