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28日 14:13 来源:新民网
【新民网·独家报道】 2011年,本市市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用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1亿元;其中公务接待预算3.3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5.58亿元。这是新民网记者7月28日从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二十八次会议上获得的信息。
常委会上,市财政局局长蒋卓庆做了《关于上海市2010年市本级决算及201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中指出,2010年全市预算完成和决算情况较好,财政改革和发展取得新进展,市与区县财税管理体制和财政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财政信息的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
报告还透露,本市在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三项经费(简称“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的基础上,由市财政局汇总市级部门2011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报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向社会公开。
“经汇总,2011年本市市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用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1亿元。”蒋卓庆介绍,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1.95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5.85亿元、公务接待费预算3.3亿元。
蒋卓庆同时表示,有关本市市级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向社会公开工作参照中央做法办理。(新民网记者 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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