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29日 11:30 来源:经济参考报
记者 洛涛 北京报道
因香河县政府违规供地而引发的“香河土地风波”,7月25日终见“处置分晓”。当日,五矿建设发布公告称,旗下两家联营公司在7月24日与香河县政府、香河县公有资产经营公司及香河县国土资源局签署协议。公告称,香河县国土局将向两家联营公司退还土地出让款约3.37亿元,两家公司交还土地使用权。对于土地上在建项目,香河县公有资产经营公司将以约3.96亿元的价格向两家公司收购。
五矿建设是“香河土地风波”的主角之一。2010年,五矿建设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合资联营的方式成立了廊坊旷世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廊坊万恒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当年9月,廊坊旷世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挂牌的方式取得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420亩建设用地,开发为住宅项目欢庆城。
2011年6月,香河县违规进行农村土地流转的问题集中显现,欢庆城项目牵涉其中。7月22日,香河县国土局向联营公司告知,关于欢庆城项目用地,河北省政府批准该土地的实际用途为“新民居建设用地”,而非公开拍卖时所称的“开发建设用地”,并要求联营公司交还土地使用权。
记者了解到,事发后,政府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以确保农民利益为核心,按照“还利于民”的基本原则,对欢庆城用地问题的处置方案进行了积极协商,五矿建设的公告称,7月24日,双方就解决方案达成一致,确定了政府回购欢庆城在建工程,联营公司交还土地使用权,香河县退还土地出让金的处置方式。
但是,在此之前,欢庆城项目已经施工并对外销售。至香河县政府要求欢庆城项目停工停售时止,欢庆城总计售出房屋300余套。交还土地的同时,如何处置已经开工建设的地上房屋并对已售出房屋业主进行赔偿的问题浮出水面。对此,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万科北京公司总经理毛大庆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目前已经开始与已购房业主进行退房及其相关补偿的谈判工作。按照初步设想,作为欢庆城项目的联营开发方,五矿万科方面将在退还已购房业主购房款的同时,予以已交购房款8%的“综合资金占用成本”补偿。“目前,沟通工作正在进行中,我自己已经和20余位业主进行了充分的电话沟通,绝大多数业主对我们提出的方案表示了认可。”毛大庆说。在此之前,五矿建设在公告中称,香河县政府与欢庆城项目联营开发公司签订的协议内明确指出,香河县政府未按照河北省政府批准的土地用途供地,违反了有关规定。而旗下联营公司是合法获取土地,并无违法违规行为,也并无预期该事项会给公司造成损失。业内人士指出,按照通行规则,在无过错的情况下,开发企业在退还购房款外,并无额外进行补偿的义务。毛大庆另表示,在欢庆城项目退地之后,万科并不会完全退出香河市场“万科参与了香河田园生态新城的整体规划,如果有合适机会,未来还会参与香河土地招拍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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