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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建委表示出租限价房将重核申请资格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08 15:42 来源: 北京晚报

  本报讯 (记者 姚丽颖) “金隅美和园拎包入住3800元”、“红狮家园豪华装修两居室出租4200元”、“新康精装大三居家具家电全齐5000元”……今天上午,记者在网上随便一搜,便有大量限价房出租信息。

  昨日,央视报道称,北京大量保障房“违规出租”。由于目前法律并未规定不允许出租限价房,因此市住建委表示,对于将限价房出租家庭,将重新调查其是否符合限价房的申请资格。

  一年房租收益超4万

  根据网上查得的限价房出租信息,记者以租客身份进行了电话核实。大多数为中介发布,不少紧俏房源两三天便被出租出去。记者询问租住限价房会不会有问题,中介非常肯定,“一直这么租,不违法,没事!”

  中介还向记者透露,有的房源业主根本没有住过。“小两口挺年轻的,应该有别的房子,纯空房没有装修家具可以便宜点。”面对记者“他们有房怎么还能买限价房”的疑问,中介表示这个不清楚。

  据了解,金隅美和园、红狮家园、新康家园均为近年入住的限价房小区。目前这些小区的出租房源都有几十甚至上百套。由于交通条件便利,租金水平也不低,一般两居在4000元左右,业主一年的出租收入可达近5万元。

  并未规定禁止出租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房(廉租房、经适房)严格禁止擅自出租,限价房由于是完全产权,并没有一律不允许出租的规定。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如果发现有廉租房、经适房违规出租将依法严肃处理,责令购房人退回已购住房,或按同地段商品房价格来补足购房款。“对于限价房出租的家庭,市区两级住保部门将进行调查,重新复核其限价房的申购资格,当时是否符合限价房的申购标准。如果发现不符标准骗购的情况,已购限价房也要依法收回。同时,市区两级还将检查政策性住房项目周边的中介机构,是否存在违规代理政策房出租的行为。”

  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明确,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住房和资产状况及伪造相关证明的申请人,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已骗购限价商品住房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责令购房人退回已购住房或按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补足购房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限价房不能改变用途

  “限价房是指政府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商品住房用地时,提出限制销售价格、限制住房套型面积、限制销售对象等要求,由开发企业通过公开竞争取得土地,并严格执行限制性要求开发建设和定向销售的普通商品住房,所以它还是属于商品房的范畴。但它是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提供的一种特殊的商品房。”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副会长李文杰说,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统计中,限价房并不是保障房,而是政策房。

  李文杰还表示,如果限价房家庭确实符合申购标准,为了解决实际困难而出租是可以的,但不能擅改用途,转租商用。

  链接:廉租房相关政策

  供应对象:针对北京市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家庭、征地拆迁涉及的农民家庭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家庭。

  申请标准:3人以下家庭年收入在8.8万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1.6万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76万元及以下。

  上市交易:购买限价房在5年内不得转让,确需转让的可向保障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满5年转让限价房要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房价和限价房差价的一定比例缴纳土地收益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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