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代理发行220亿地方债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09 04:20 来源: 新京报据新华社电 财政部8日发布公告,根据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安排,财政部决定代理发行2011年黑龙江、江苏、宁波、安徽、湖北、湖南省(市)地方政府债券(四期),实际发行面值为220亿元。
根据财政部公告,本期债券中,黑龙江、江苏、宁波、安徽、湖北、湖南省(市)额度分别为35亿元、45亿元、7亿元、45亿元、43亿元、45亿元。各省(市)额度以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四期)名称合并发行、合并托管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期限5年,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4.12%,2011年8月9日开始发行并计息,8月11日发行结束,8月15日起在各交易场所以现券买卖和回购的方式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按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8月9日(节假日顺延),2016年8月9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 相关新闻
地方债与国债利差收窄
据新华社电 8日于银行间债券市场招标发行的今年第四期地方债中标利率为4.12%,与同期限国债利差约为22个基点,较7月份有所收窄。
当日招标发行的今年第四期地方债是5年期固定利率品种,发行量220亿元,招标结果显示,中标利率为4.12%,市场有效认购倍数为1.7倍。
分析人士指出,中标利率较预计低,或表明地方债与国债利差水平获得市场认可。来自中央国债公司的数据显示,5年期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水平在3.9%左右,与地方债利差为22个基点;利差比此前发行的同期限地方债收窄,7月发行的5年期地方债发行利率为3.84%,与同期限国债利差为29个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