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正在追查47号文伪造者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16 14:38 来源: 财经网国税总局人士认为“试探民意”之说无根据
【《财经》记者 郑猛】8月15日,国税总局发声明称“有人”盗用其名义,伪造了该局的所谓“47号文”,“严重误导了纳税人。”国税总局人士16日对《财经》记者表示,这件事“非常蹊跷”,在国税总局还是第一次遇到。对于伪造公文者,目前正在追查当中。这位人士否认了“试探民意”之说。
昨日,国税总局在其官网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人伪造47号公告的声明》。声明称,近日有人盗用国家税务总局名义,对外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2011年47号)”并做解读。该文及解读内容在媒体刊登后,严重误导了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从未发过该文件及解读稿,此文件及解读稿系伪造。国家税务总局将依法行使追究伪造公文者法律责任的权力。
据记者了解,“47号文”之所以引发轩然大波,与中央电视台、新华社等媒体的报道有关。8月12日,该文件由国内某会计网站发布后,第二天《广州日报》便进行了报道。其后,新华社和央视都进行了相关报道。
与现行个税征收制度相比,“47号文”最引人注目之处是关于年终奖缴税的规定。按照现行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须用其除以12个月的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这样在每个税率进级阶段会出现“1元税差”。即在几个临界点上,税前奖金多1元,税后所得反而会少很多。
而“47号文”则给出了两种年终奖缴税的方法。除上述方法外,还可以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所得的税率表,直接计算应纳税额。根据该方法,奖金多而税后所得少的情况便不会出现。
年终奖缴税少了,自然得到民众的认可,因此该消息在上周末的两天内迅速传播。
国税总局8月15日发出声明后,有观点认为这是国税总局“试探民意”之后的举动,意即“47号文”是由国税总局试探性发布。在接受《财经》采访时,国税总局人士否认了这一说法,认为此说“没有任何根据”,是在“开玩笑”。
该人士表示,不管伪造者的动机如何,伪造国家公文的行为非常恶劣。只要顺藤摸瓜,伪造者是“跑不掉的”。另外,央视、新华社等主流媒体把关不严,从其他渠道获得消息后没有向有关部门求证,播发的报道也使这份伪造公文的影响面迅速扩大。“仅仅是一个涉及个税制度的文件,就引发如此大的影响,试想如果事关利率调整甚至地震预报等,造成的负面影响会有多大?”
对于“国税总局内部人泄密”之说,该人士也认为没有根据。
不过不可否认的是,因个税制度规定导致年终奖“多劳少得”的问题,一直以来都为人诟病。相关人士呼吁,国税总局应该倾听“假公告”里的真民声,切实为纳税人减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