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一投资公司打中金公司旗号行骗千万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17 07:33 来源: 京华时报涉嫌打着“中金加盟公司”旗号行骗千万资金卷入其中 安阳一投资公司法人疑携款潜逃
“河南安阳一个叫‘安阳中金黄金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的老总、法人代表李文红去向不明10多天了……很多老人的退休金都让他骗跑了,事情很严重。”上周末,网友“扮囧吃老虎”在微博(http://weibo.com)上爆出猛料。昨天,记者从安阳中金黄金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的业务员、投资者及当地警方处了解到,该公司涉嫌打着“中金加盟公司”的旗号行骗,目前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
老总去向不明
吴女士是安阳中金黄金交易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阳中金)的业务员,也是较早发现公司老总去向不明的人。
吴女士昨天告诉记者,7月29日,有客户上门要“存钱”,她帮客户存完钱后给公司打电话,却连续两天联系不到公司老总李文红,也联系不上公司财务科负责人。吴女士所说的“存钱”,是指将客户的投资资金打到安阳中金的投资账户上。
8月1日,心急如焚的吴女士来到公司,发现公司居然关门了,当天,她又赶到公司财务科一工作人员家中了解情况,被告知公司已关门几天。这一天,公司副总郭江涛和培训部负责人蒋瑞出差归来,确认李文红去向不明后,二人与吴女士一起报警。
“所有客户的投资资金,都是打进个人账户的。当时我居然没有怀疑。”吴女士所说的个人账户,指的正是李文红在建行和工行开设的个人账户。吴女士据此判断,李文红已携款潜逃。不过,安阳中金黄金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方面和当地警方并没有透露上述账户现在的资金状况。
14%年息诱饵
吴女士是安钢的内退职工,去年7月在买菜回家的路上被一张宣传单带进了安阳中金的培训课程。
根据吴女士提供的培训资料,安阳中金宣称公司以600万元风险抵押金加盟河南省中金黄金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中金),而河南中金“主要负责中国黄金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金集团)所经营的上海黄金交易所代理业务,及其他黄金经纪业务在河南的推广、服务及维护”。“安阳中金特别强调自己背靠中金集团,还有上市公司中金黄金作担保,所以投资安阳中金的产品特别安全。”吴女士说。
据了解,安阳中金的理财产品包括“黄金管家”及“黄金定投”。按照公司方面的说法,投资于“黄金管家”的资金,一部分由安阳中金负责保管,并按合同返还期返还投资人,其余部分全部转入河南中金,用于中金集团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席位上的全部投资品种以及其他相关黄金业务,兼顾其他大宗商品交易投资。“黄金定投”则是客户每月定时定额将资金存入安阳中金的账户,按划款当日定投价格买入黄金,存入客户名下,日积月累存储黄金。累计满12次后,可随意调整定投金额或提取实物金条,或按实时基础金价减2元的标准获得货币资金,也可在基础金价上加工艺费换成黄金首饰。
安阳中金声称,“黄金管家”的年息为14%,月息为11%,比银行利率高得多。正是看到这一点,许多退休人员、卖地农民将多年的积蓄投资到安阳中金。“我经手的钱就有好几百万,很多都是客户的血汗钱。”吴女士称,内疚感已让她多日吃不下饭。
涉资上千万元
昨天,记者联系到安阳相关政府部门,被告知此事已在当地警方立案,市里也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已确认安阳中金法人代表李文红此前犯下刑事案件,是公安机关的追捕对象。目前,公安机关正在调查讯问安阳中金副总郭江涛。郭江涛此前曾向手下业务员透露,公司管理着上千万元资金,客户多达500人,但上述数据并未得到相关部门证实。
苏先生是安阳中金的客户之一,是当地一名农民。去年8月,他将10万元卖地收入用于投资安阳中金的理财产品,“今年眼看着就快到1年期了,哪知道可能连本钱都拿不回来了”。谈及此事,苏先生的话语透出几分无助。
中金撇清干系
李文红失踪后,吴女士以及多位投资者多次打电话到河南中金询问,被告知安阳中金老总下落不明,可能犯案潜逃。河南中金一位客服人员告诉投资者,年初时,河南中金已与安阳中金解除了代理合同关系,“省公司是不负责的”。此时苏先生等客户才留意到,他们与安阳中金签订的合同上,代理投资方盖的都是“安阳中金”的印章。
昨天,记者打电话给河南中金,该公司客服人员向记者重复了上述对安阳中金客户说的话,并表示,不方便将其与安阳中金的解约合同给“外人”看,“担心被恶意破坏”。
记者随后联系到中金集团,中金集团方面表示将迅速核查此事。昨晚,中金集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中金集团上市公司中金黄金并无在河南的代理机构,而早在2003至2005年,河南中金一度为中金黄金的河南代理公司,“但2006年上海黄金交易所不允许综合类会员代理个人业务后,中金集团与河南中金已无任何关联,在法理上和经济上都再无关系”。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中金集团此前曾两度发函至河南中金,要求其在公司名称及相关介绍上不要有“中金”等表述,但均无果,目前中金集团正考虑对该公司采取法律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