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实物配租将试点先租后售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17 13:16 来源: 新闻晨报与经适房申请逐步衔接 明年有望在全市推开
□晨报记者 徐 运
本市计划年内在部分区县先行试点廉租房实物配租的 “先租后售”,即实物配租的廉租房,承租人租了一段时间后,若符合了经适房的申请条件,允许按有关规定购买租住的房屋。“先租后售”试点后,明年有望在全市各区县全面推开。
廉租住房申请:
降低门槛照顾“下夹心层”
近日,市政府下发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和配租标准的通知》,大幅度放宽本市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对租金补贴方式进行调整完善,同时也对有关要求作了进一步明确。此次政策调整,一方面继续扩大廉租住房受益面,努力解决不符合原有廉租住房条件但购买经适房又存在困难的“下夹心层”住房困难家庭问题;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和动迁安置房为重点的住房保障体系,使本市廉租住房制度和经适房制度有机接轨,加快解决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问题。
首批经适房申请:
约28700户家庭通过审核
经适房方面,今年本市按照2010年和2011年不同准入标准,将分两批次开展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轮候供应工作。
第一批次工作自去年四季度启动起来,目前审核阶段工作基本进入收尾阶段。据统计,第一批次受理申请家庭合计33052户,经审核通过户籍年限、住房面积和经济状况核查的申请家庭约为28700户。从8月起各区已经陆续从审核阶段转入轮候供应阶段:其中原卢湾、原黄浦、徐汇区已经完成两级审核两次公示,进入摇号选房阶段;预计其他10个区将相继在8月下旬和9月上中旬进入摇号选房阶段;计划年内13个区将基本完成购房签约工作。
第一批次审核及后续工作在稳步开展的同时,相关区积极有序地启动第二批次工作。截至8月上旬,全市有13个区(县)完成了2011年准入标准政策咨询活动;其中10个区启动了集中受理工作。
在今年三、四季度中,本市各级住房保障机构将全力以赴推动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轮候供应工作按程序、守规矩、重公平、求效率,稳妥有序地实施开展,使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能够早日通过经济适用住房改善居住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