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拟出新政应对农副产品价格异动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18 07:13 来源: 大洋网-广州日报商家不履责或被取消资质
广东将出台新政应对农副产品价格异动,对粮油肉菜禽蛋等6种农副产品实行红黄绿等预警信号灯管理制度。日前,省物价局起草的《关于运用蔬菜大棚、冷藏设施和平价商店防范、应对农副产品价格异常波动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农副产品价格警情级别分为正常、黄色和红色3个等级。遇到黄灯,次日物价部门就得拿出应对处置方案;遇到红灯,当天物价部门应拿出应对处置方案。
文/记者叶平生 通讯员岳佳综
《管理办法》规定,全省凡是运用各级价格调节基金扶持建设的大棚蔬菜生产基地、冷藏设施和平价商店,自动成为价格监测定点单位。
5年间广东肉价3亮红灯
据介绍,据初步测算,如按目前设定的亮灯临界值,2007~2011年上半年,广东市场食用油、猪肉、鸡肉、鸡蛋和蔬菜亮黄灯的次数分别为2、4、2、2、5次;食用油、猪肉、蔬菜亮红灯的次数分别为9、3、5次。
商家不履责取消扶持政策
省物价局表示,对不执行政府调控措施、不履行协议约定义务的蔬菜生产基地、冷藏设施和平价商店,将责令其限期整改。
逾期不整改的,可降低价格调节基金补贴标准,情节严重的还取消相应资质,不再给予相关扶持政策,并依法追究违约责任。
农副产品价格异动1小时内上报
《管理办法》要求,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农副产品价格异常波动应急报告制度。
其中,大棚蔬菜生产基地、平价商店出现农副产品抢购,或者因灾害等因素引起供应短缺,导致相关农副产品价格发生较大幅度上涨的,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并积极组织调运。监测到价格预警信号灯亮黄灯或红灯,或者接到相关经营者报告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在1个小时内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核实。价格预警信号灯亮黄灯的,经核实确证,应在2个小时内报告本级政府及上一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价格预警信号灯亮红灯的,经核实确证,应当在1个小时内报告本级政府及上一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
价格预警信号亮黄灯、红灯条件及应对措施
黄灯
粮食零售均价旬环比涨幅超过2%(含本数,下同),且旬定比(本期价格比上年均价,下同)涨幅超过15%;
食用油零售均价旬环比涨幅超2%,且旬定比涨幅超20%;
蔬菜零售均价旬环比涨幅超10%,且旬定比涨幅超20%;
猪肉零售均价旬环比涨幅超3%,且旬定比涨幅超20%;
鸡肉零售均价旬环比涨幅超3%,且旬定比涨幅超20%;
鸡蛋零售均价旬环比涨幅超3%,且旬定比涨幅超20%。
判断:商品价格出现异常波动,影响或可能影响群众基本生活。
次日拿出应对方案
对相关农副产品价格一日一报;冷藏设施经营者应参照异动发生地平常销售量,保持一定数量的储备,适当增加投放并优先供应异动发生地平价商店;销售价格执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调控价格,不得高于异动发生前2日该平价商店销售该农副产品的价格。
红灯
粮食零售均价旬环比当期涨幅超5%且旬定比涨幅超15%,或连续3期旬环比涨幅均超2%且旬定比涨幅均超15%,或旬定比涨幅超20%;
食用油零售均价旬环比当期涨幅超5%且旬定比涨幅超20%,或连续3期旬环比涨幅均超2%且旬定比涨幅均超20%,或旬定比涨幅超35%;
蔬菜零售均价旬环比当期涨幅超过15%且旬定比涨幅超20%,或连续3期旬环比涨幅均超10%且旬定比涨幅均超20%,或旬定比涨幅超35%;
猪肉零售均价旬环比当期涨幅超10%且旬定比涨幅超20%,或连续3期旬环比涨幅均超3%且旬定比涨幅均超20%,或旬定比涨幅超35%;
鸡肉零售均价旬环比当期涨幅超10%且旬定比涨幅超20%,或连续3期旬环比涨幅均超3%且旬定比涨幅均超20%,或旬定比涨幅超35%;
鸡蛋零售均价旬环比当期涨幅超10%且旬定比涨幅超20%,或连续3期旬环比涨幅均超3%且旬定比涨幅均超20%,或旬定比涨幅超35%。
判断:商品价格出现明显异常波动,对群众基本生活有较大影响。
当天拿出应对方案
蔬菜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大棚蔬菜生产基地配套建有冷库的,应以平常销售量为基准保持不少于3~5天的储备;冷藏设施经营者应保持不少于5~7天的储备,保证将所储备相关农副产品的60%以上投放省内市场并优先供应异动发生地平价商店。平价商店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异动发生前2日该平价商店销售该农副产品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