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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慈善总会称5万换1500万发票报道失实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18 10:20 来源: 财经网

  “公益机构从捐款和捐赠物质中抽取工作经费也叫管理费,这是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

  【《财经》综合报道】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中华慈善总会开免税发票前,需给总会现金捐赠为附加条件,这是“潜规则”。并提到必须拿5万块钱来换1500万物质的发票。对此,中华慈善总会的副秘书长张心国进行了相关解释。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张心国称,今年(2011年)4月15日,中华慈善总会根据“中国青少年创意大赛”承办单位代表罗凡华提供的无锡尚德公司捐赠书、承办单位收到捐赠物资的收据以及该批物资价格证明和物资清单,就确认了捐赠的发生,同时就向无锡尚德公司开具了发票,并不是拿钱来换发票。

  关于“拿5万块钱换发票”的事,张心国回应说,经与承办单位协商一致,北京创新中意教育有限公司于4月28号通过银行向总会捐赠5万元工作经费,此笔经费进入总会帐户的行政经费科目。

  他表示,公益机构从捐款和捐赠物质中抽取工作经费也叫管理费,这是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比如,中华慈善总会是没有任何国家财政资金投入的社会民间组织,按规定提取的管理费是保证总会生存、运转和发展的重要来源。这次收取5万元管理费,合理合法,根本不存在所谓的“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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