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当劳起诉前员工:讨要8万争议感谢金及利息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19 07:59 来源: 北京晨报追讨8万发重奖金 麦当劳起诉前员工
被告员工称16万为“补偿款” 麦当劳称“感谢金”就8万
晨报讯(记者 卢宝厉)麦当劳公司称将同一笔感谢金发给前员工张女士两次,后张女士因不当得利被公司告上法庭。公司要求其返还发重的8万元感谢金及利息。昨日,双方在西城法院达成和解。
北京麦当劳食品有限公司起诉称,张女士于1994年7月25日加入公司,2009年12月31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去年1月12日,为感谢张女士在职期间为公司的付出,麦当劳公司决定给予张女士8万元感谢金。由于办理感谢金发放的程序较为繁琐,时间较长,为了让张女士能够早日拿到感谢金过春节,公司财务部门决定先行给付。
同年2月11日,张女士领取了8万元感谢金,并且签署了《签收单》。事后因公司工作环节的疏忽,同年3月3日,麦当劳(中国)有限公司又通过银行汇款的形式给张女士再次汇款8万元,导致感谢金发重。为此,该公司请求法院判决张女士立即返还重复支付的8万元感谢金及利息。
张女士告诉记者,16万元并不是麦当劳发给自己的感谢金,而是公司为解除合同发的补偿金。她称自己在麦当劳工作了10多年,离职前曾是工体北路某麦当劳店的第二副经理,后因种种原因,与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而这16万元是公司给她的离职补偿款。据张女士介绍,在与公司沟通补偿款事宜时,自己的朋友王女士(化名)也在现场,昨天这位朋友也来到了法庭,她向记者表明当初张女士跟麦当劳沟通的补偿款数额就是16万元。
原告麦当劳代理人阎律师表示不接受记者采访。北京麦当劳食品有限公司公关部经理肖女士告诉记者,公司的钱款一直都是由广州方面负责发放。当时由于张女士要钱心切,北京的公司暂时支付了这笔钱款。在钱款收据寄往广州的途中,广州的公司却再次支付给了张女士8万元。对此,张女士的朋友王女士却称,当时公司称钱款分两次支付是为了合理避税。最后,双方达成和解,按调解协议要求,张女士需在今年11月18日前返还麦当劳公司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