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跨境人民币FDI争取在9月份实施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24 14:54 来源: 财经网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提到,《商务部关于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不仅是面向香港,澳门、台湾等其他的地方都是适用的,也适用于外国投资者。
【《财经》综合报道】商务部发言人沈丹阳今日在新闻发布会上称,目前《商务部关于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在意见征求期,争取在9月份实施。他同时强调,措施不仅是面向香港,澳门、台湾等其他的地方都是适用的,也适用于外国投资者。
商务部的网站在22日发布了《商务部关于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反馈截止日期为2011年8月31日。根据这一征求意见稿,拟允许包括港澳台在内的外国投资者,以境外合法获得的人民币在中国直接投资。
李克强副总理在日前访问香港时,宣布了多项措施支持香港发展成为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其中包括将支持香港企业使用人民币到境内直接投资。
上一篇:快讯:周三欧股高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