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通讯客户经理涉嫌侵吞52.3万美元公款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30 07:28 来源: 大洋网-广州日报一审判6年检方称量刑畸轻
这名来自中兴通讯的客户经理称侵吞款项属公司潜规则
公诉方抗诉理由:
●违反罪刑相应原则,起码应判21年;
●被告存在从重处罚情节,案发后一直潜逃在外,归案后翻供,拒不认罪
●被告在庭上态度恶劣,没有退赃,无任何悔罪表现
被告上诉:这是公司潜规则
一审判决下达后,被告许子华也表示不服,向深圳市中院提起上诉,昨日,该案开庭审理。
许子华称,中兴向三位支付的佣金在任何国家的法律中都属行贿资金,而不是正常意义上的“代理咨询费”,自己拿这笔钱是属于公司拓展海外业务的潜规则。
本报深圳讯 (记者王纳)原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驻南非代表处客户经理许子华涉嫌犯职务侵占罪,侵吞公款约52.3万美元。昨日该案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检方指控:
被告私吞近54万美元代理咨询费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许子华2006年9月2日起担任中兴公司驻南非代表处(兼管莱索托业务)客户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中兴公司支付给莱索托方面三位人员的代理咨询费据为己有。
其中包括中兴公司支付给Kuleile Thekiso的60万美元,被告人许子华仅支付给Kuleile Thekiso当地货币60万兰特。按照2008年12月底的汇率计算,60万兰特折合6.0598万美元,剩余53.9402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686597元)被许子华占为己有。
一审判决:
被告被判6年徒刑
许子华涉嫌职务侵占一案曾经南山法院两次审理。
一审法院最终认定2008年被告许子华利用其在该公司负责支付Kuleile Thekiso 58.3755万美元代理咨询费的职务便利,仅向Kuleile Thekiso支付了60万兰特,将剩余部分的代理咨询费占为己有。被告许子华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处6年徒刑。
检方抗诉:
6年量刑畸轻
一审法院宣判后,公诉方南山区检察院随即于10日内以量刑畸轻为由提出抗诉。
南山检方认为,许子华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司款项52.3157万美元,至少也应有21年的刑期。南山检方认为,这明显违背了罪刑相应的原则,属量刑畸轻。
此外,南山检方还认为,被告人许子华存在从重处罚情节。案发后,被告一直潜逃在外,归案后,在侦查阶段作过侵吞公司35万美元的供述后翻供,以后拒不认罪。被告在庭上态度恶劣,且没有退赃,无任何悔罪表现,应该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