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前房产加名征税一波三折 政策一周三改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30 14:02 来源: 中国广播网中广网南京8月30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婚姻法》关于婚前财产的新司法解释出台之后,一些地方马上掀起了房产证加名热,也就是一些夫妻将婚前购置的房产上面加上对方的名字。在南京,房产证加名也同样逐渐升温。然而这次的“加名热”却显得颇费波折。
日前,南京市的地税部门证实,婚前的房屋产权证加名将要征收3%的契税,收费将会从8月23日开始实行,不过这个规定出台还不到一周的时间里,南京市有关方面已经换了三个不同的说法。不仅是“一波三折”,更是“一周三折”。这也让相当一部分的市民感到无所适从。
此前有媒体报道,南京从8月23日起开始征收夫妻房屋产权变更契税,记者采访时,房产交易中心契税征收窗口的工作人员表示,交税要看主要还是看买房与结婚的先后关系 。
很多市民担心开征婚内房屋产权变更契税,就是眼前的事。
也有市民表示,即使自己觉得这个税费收的不合理,但也还是要交。
南京市地税部门相关负责人23日表示,根据契税暂行条例。夫妻在婚后想对婚前房产加名就属于房屋权属发生转变,就得征收3%到5%的契税。而到了24日,南京地税局又发布通稿称,南京市地税局已经就此问题积极向上述机关反映,税务总局正在研究具体意见。待证实意见明确后,地税部门将按上级规定执行。
然而到了8月28日,有南京市民在房地产交易大厅办理相关咨询时,得到的回答是,目前肯定不收,至于以后收不收,以上级机关的文件为准。
早上9时,南京市房产交易中心刚刚开门,记者便来到了三楼的契税征收窗口,在契税征收一号窗口上班的正是上周三记者采访过的一位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这个情况是属于契税的征收范围,至于收不收,还是要等文件明确了之后,才能确定,没有政策出来之前,我们就按原政策执行,原政策就是不收的。
这样的回答对很多今天赶来加名的市民来说,自然是个好消息。
给婚姻一方婚前房产的加名,到底需不需要交税?一周来这个问题恐怕已经成为不少市民心中的困惑,短短数天的时间,契税征收部门的说法一变再变,来办理这一业务的市民姚小姐甚至担心,因为业务办理是需要一定时间的,不知道这段时间内政策会不会还有变化。
房产证加名到底是否该征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也就是说,夫妻在婚后想对婚前房产加名,就属于房屋权属发生转变。因此只要变更房屋权属,就得征收契税。契税税率为3%-5%。
然而短短不到一周时间,关于婚前房产证加名收税问题,南京已经换了3个不同的说法。这样的不断变化,也让南京人无所适从——到底需不需要征税?到底何时才是房产证加名的最佳时机?以及,以后还会不会再改?中国之声评论员杨禹认为,政策不断变动带来的不信任感,是难以用税收多少来衡量的。
杨禹:大家到底该不该交这种税,社会可能很难最终完全统一意见,但税法做出明确规定,大家没有二话必须统一执行。但这一过程需要在有规则的条件下迅速完成。
从一开始需要征税,到不确定,再到确定不需要征收,南京婚前房产证加名收税政策诠释了“朝令夕改”和“一波三折”这两个成语。到底是对政策理解的不断深入,还是地税局的朝三暮四?杨禹认为,比起反思南京地税局的犹豫不定,其实更应该思考,这个解释到底该由谁来做。
杨禹:反映出在具体情况变化后对现有税收法律法规进行解释的时候,地方税务部门表现得不够慎重。一旦税务部门较快做出解释,并且公众产生质疑之后,又立即改口,这件事情最值得关心的是类似这样的解释到底由谁来做,需要所有税务机关、公众都清楚知道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