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坛公园被曝在秘密私建会所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30 15:48 来源: 法制晚报记者调查日坛公园建会所内幕
历史档案被挖出 该地曾以“合作经营”为名遭占用 园方一问三不知 律师称土地转让打了擦边球
近日,有市民举报称日坛公园在秘密私建会所。记者深入调查发现,在建会所土地确属公园,但早已被出让,转为商业用地。
日坛公园曾申请收回土地被拒绝。原本四四方方的日坛公园,已被商业侵占。
现场探访
通产俱乐部已完工
昨日,记者来到日坛公园,在公园的东北角看到一块正在施工的空地。这块空地与公园之间没有院墙隔断,位置在公园红线范围内。
记者看到,空地被蓝色围挡圈起,门口立着一块工程牌子写着“工程概况”。
该工程名称为“通产日坛俱乐部装修工程”,建设单位是“北京通产俱乐部有限公司”,建筑面积写着22863.2平方米,竣工时间为8月20日。
由于大门有人看守禁止入内,记者从外围看到,土地上有一幢白色建筑,正门对着日坛东路,建筑的主体已经完工。
施工工人表示,工地与日坛公园之间有围墙阻隔,并不相通。
但当记者问及施工地块是否属于日坛公园时,工人显得十分警惕,连连否认,随即将记者阻挡在外。
除此之外,记者沿着日坛公园走了一圈,发现公园四周有近20家大大小小的经营企业,包括会所、餐厅、俱乐部、商铺、货运站、仓库、洗车场等,这些“单位”都在公园的红线范围内。
公园用地早已出让
记者通过查阅2000年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资料发现,坐落在日坛公园东北角的这块地的项目名称为北京通产日坛俱乐部,合同地价为2126万元。
根据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显示,北京通产俱乐部有限公司将这块地的4910.73平方米面积抵押给了江西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抵押期限为2011年3月9日至2012年9月8日。这块地的用地性质已经变为商业用地。
深入调查
公园用地 曾以“合作经营”为名被开发
为了弄清这块土地到底是否日坛公园用地,如何出让,记者昨日前往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朝阳分局。
通过调阅这块土地证号为“京朝国用(2000出)字第0209号”档案记录,终于弄清了日坛公园土地流失的过程。
1955年
日坛公园原本是四方形
1955年,由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盖章的《北京市都市规划管理局钉椿通知单号数500》的档案文件以及图纸显示,日坛公园是一个完整的四方形,分别以日坛北路、日坛东路、光华路、日坛西路为四至。土地使用性质全部为“绿化”。
《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查询城市建设用地管理档案证明》也显示,1955年1月22日有文件批准在朝阳区日坛公园的建设用地,用地项目名称为绿化日坛。用地面积为“约311.7畝(亩)”。
1994年
一块地被用于“合作经营”
1994年6月13日,由北京市计划委员会写给朝阳区计委的0642号文件《关于合作经营北京日坛新能源网球俱乐部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显示,其中一块地被用于经营北京日坛新能源网球健身俱乐部及其附属的餐饮、办公、保龄球、游泳池、台球、酒吧、商品部等娱乐服务设施。建设地点为“在北京市朝阳区日坛公园内,占地约0.51公顷。总建筑面积19859平方米”。
文件并没有指出公园内的具体位置,但该文件却盖有北京通产日坛俱乐部有限公司的公章。
1994年8月29日,北京市计划委员会发了0952号文件《关于合作经营北京日坛新能源网球健身俱乐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同意日坛公园与海南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成立北京日坛新能源网球健身俱乐部,对日坛网球场进行改扩建。
文件第三条提到,整个网球场改扩建,要严格按照市规划、文物管理部门审定的方案进行。第五条写着,双方利润分配和有关合作事宜,按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执行。
2000年
土地被出让 性质变“商”
2000年8月9日,署名为“权属处”的单位给朝阳区房地局写了一份《发证通知》的文件,文件表明:经我处审核同意,请贵局为该单位办理正式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有关手续。
这块土地被正式出让。记者看到的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制的《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显示,出让方为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受让方为北京通产日坛俱乐部有限公司。土地用途为“商业(健身俱乐部)”。
公园索地被拒
2007年7月31日,日坛公园向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朝阳分局提出《撤销京朝国用(2000出)字第020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的申请》。日坛公园称,经查询土地出让档案没有相关批准文件,违反《土地管理法》第56条规定,北京市国土资源局违反法定程序核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
2007年8月2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朝阳分局给日坛公园的《答复》称,经查,所有材料经贵单位(指日坛公园)签字确认无误后才为北京通产日坛俱乐部有限公司颁发了土地证,材料齐全,程序合法,“贵单位提出的申请不予批准”。
2007年
对话公园
土地如何出让“不清楚”
到底这块土地是否日坛公园用地,为何进行出让?记者采访了日坛公园负责人。
《法制晚报》(以下简称FW):2000年该地块出让给通产公司了,为什么出让?
日坛公园:这就不清楚了,我们所知道的就是这块地是通产俱乐部有限公司的地,手续都是齐全的。
FW:这个地块是否从公园建园开始,就不属于公园用地?
日坛公园:不清楚。
FW:该地是公园通过发改委部门出让给通产公司的吗?
日坛公园:这个就不清楚了,你得问规划部门。
记者追问
原本最应清楚原委的日坛公园对此事三缄其口。记者马上追问朝阳区园林绿化局,工作人员却又把记者支回。“该地块的属性等具体信息还是得问日坛公园。他们自己了解这事。”工作人员说。
记者了解到,北京市计划委员会即是现在的北京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发改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发改委要对一个土地立项进行批复,前提是该项目已经得到了北京市规划局和国土资源局的批复。
可是,记者在这份档案里,并没能看见有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对此立项批复的文件,针对此,该工作人员称,由于年代久远,很多职能部门发生了改变,也不清楚具体事宜。
记者试图联系该土地的使用方北京通产俱乐部有限公司,但该公司登记的地址、电话均已变更,无法取得联系。
律师说法
打了法律的“擦边球”
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的孙晓辉律师表示,公园这类社会公益事业用地变为商业用地,一般很难得到批准。但现实中存在公园以改善园区配套服务设施等事由向政府部门申请建设或改造立项并获得批准的情况。如果项目建成后用作会所,就不属于公益事业用途了。这种做法涉嫌违法,或至少是在法律上打了“擦边球”。
文/记者 杨诗凡 实习生 金哲
法律背景
公园用地性质不得擅改
200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公园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公园的功能,不得侵占公园用地,不得擅自改变公园用地性质。
确需调整时,调整方案需经规划、园林等部门论证,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已经占用公园土地、房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