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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提高小额贷款公司成立门槛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31 10:27 来源: 南方日报

  “最近大家手头都特别紧。即使做很大生意的老板,让他拿100万元出来都很难。”深圳一家小额贷款公司的人告诉记者。据他说,小额贷款公司今年生意非常火爆,贷款总量和利率都上了台阶,但是一些企业客户质量的下滑,也让放贷人时刻芒刺在背。

  小额贷款公司全面试点管理在深圳实施两年来,对中小企业资本融通起到了作用,但是随着业务规模增大,风险规模也在累积,这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记者从有关渠道了解到,现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在即,新方案将对小额贷款公司申请注册资本从最低5000万元提高到1亿元,三年盈利从1500万元提高到3000万元。

  小额贷款公司生意火爆但风控令人担忧

  “每次银根一紧缩,我们的旺季就来了。”某小额贷款公司房贷人员深刻体会到这一点。他回忆两年前流动性相对宽松的时候,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也松,生意和现在不能比。“大家每天5点半准时从办公室消失。而现在,常常是不管加班到多晚,都有电话打进来咨询。”

  记者以客户身份从小额贷款公司了解到,在附加上各种管理费、手续费之后,不少贷款的实际利率接近30%左右。某速贷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公司信用贷款的月利息加上各种费用后为2.3%,合计一年要承担27.6%的总费用。

  《深圳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对小额贷款利率上限作了规定:“贷款利率上限放开,但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又根据最高法院的相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目前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6.56%,四倍是26.24%,该速贷公司的实际利息超过了这一水平。

  同样的需求找到某商业银行,对方表示目前年息仅在8%左右,但是需要有抵押物,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路子几乎被堵死:“额度太紧,不能浪费你的时间。”

  利率上新高的同时,小额贷款公司放贷量超过了40亿元。据悉,自2009年市政府颁布《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启动小额贷款公司全面试点工作以来,经过两年多时间,累计发放贷款30多万笔,累计贷出215.14亿元,目前的贷款余额为42.11亿元。

  目前深圳市已有39家小额贷款公司原则取得了业务资格,其中32家公司已开业,这32家营业的小额贷款公司网点数百个。

  “越来越庞大的贷款体量,让人担心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的承受能力。”一名银行业人士评价,现行的《暂行办法》虽然要求小额贷款公司要充分计提呆坏账准备,确保资本充足率在100%以上,但是实际情况是怎样的很难摸底。他认为,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一般只有几个亿甚至几千万,其对风险的敏感度和甄别能力和银行不在一个水平,在这种状态下越做越大是危险的。

  不过,今年上半年银监局披露的数据上显示,非银行贷款不良率仅为0.61%,低于商业银行不良率。“这并不意味着小额贷款风险控制更好。”该人士表示。

  小额贷款公司成立门槛将大幅提高

  现行的《深圳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源自2009年1月8日下发的市政府8号文件。根据文件精神,深圳市政府金融办作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认定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对象及开展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并牵头组织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银监局、工商局、公安局、贸工局建立联合工作小组,共同配合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组织。

  当时,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监管并批量发执照的做法,在全国并不多见,因此暂行办法中有不少试探性的动作和大原则、粗框架。

  比如在准入资格里确定为“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组织形式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不低于8000万”,“主发起人的净资产5000万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近三年连续盈利,三年盈利总额不低于1500万元”,“主发起人出资比例不得低于资本总额的30%,其余单个出资人和关联方出资比例不得低于总额千分之5”等。

  又如,要求小额贷款公司“有展开小额贷款业务必要的内部组织和企业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按审慎原则要求的其他条件”,“近3年在业务管理、财税管理等方面无违法事件”。

  记者了解到,在此次的修改计划中,市政府将对新设立发起的小额贷款公司最低注册资本调整为“有限责任公司不低于1亿元,股份有限公司不低于2亿元”;对主发起人的净资产、盈利情况和持股基本要求调整为:“净资产不低于1亿元,三年连续盈利且累计不低于3000万元,持股比例不低于30%且为最大股东”;同时新办法还将增加一项要求——“同一出资人及其关联方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其中作为主发起人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1家。”

  将引导小额贷款业务围绕产业导向

  2009年小额贷款公司全面试点推出后,对于解决中小企业无抵押、无担保的融资瓶颈确实起到了一定作用。从贷款结构看,单笔金额10万元以下的占比约80%,充分显示了小额信贷业务有效满足“短、小、频、急”融资需求的特点。

  据悉,本次《暂行办法》的修订将进一步要求试点小额贷款公司应围绕深圳产业导向,更多服务于实体经济、社会民生等领域,控制信贷产业导向,重点支持鼓励发展产业,推动创业带动就业,限制资金投向“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等行业企业。

  《暂行办法》还提出了若干优先支持和引导的小额贷款公司类型,包括:重点服务于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鼓励类产业中小微型企业的;重点定位于改善社会民生、促进创业、拉动就业和扶贫济困工作的;重点立足于探索推动自主创新、产业转型升级战略实施以及社区股份公司转型升级等体制机制创新突破的;重点依托于实力雄厚、业内知名的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发起设立的,等等。

  修订后的《暂行办法》引导小额贷款市场对国内其他地区和境外投资者适度开放,以充分结合深圳毗邻香港的独特优势,促进小额贷款市场对外开放和多元化发展,引导更多社会资金聚集并支持深圳本地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发展。

  新的《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允许有实力、有经验的国内其他地区法人企业和境外(含港澳台)金融机构、小额信贷企业作为主发起人,独资或控股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同时适当提高条件指标,确保有实力、有经验、风险防范能力强的外地或境外出资人在深圳试点。

  南方日报 潘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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