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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座32层高楼施工单位无资质 开发商被罚80万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14 10:45 来源: 工人日报

  本报重庆9月13日电 (记者李国 通讯员罗小光)在重庆江津区繁华的滨江大道旁,拔地而起的一栋32层高楼,竟是由一家没有合格资质的施工单位建起的。

  记者昨日从重庆市江津区建委了解到,这栋位于该区几江镇滨江路东部新城的渝鸿碧水龙泉18号楼,系违规肢解分包,因修建方是一家没有资质的建筑公司,区建委将对开发商重庆渝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鸿公司)重罚80万元,并将其违规行为在全区通报,同时记入建筑施工企业不良行为信用档案。

  渝鸿碧水龙泉小区,背靠闹市,面朝长江,地理位置绝佳。江津区建委执法大队队长漆建斌介绍说,该小区占地60余亩,原本是江津水利局征用修建职工住宅,后因国家政策变化,不允许单位集资建房,改由渝鸿公司进行开发,计划修建碧水龙泉三幢32层住宅高楼,编号分别是18号、19号、20号楼。

  该项目本由江津区德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感建司)中标。2007年8月,德感建司与渝鸿房地产公司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工程包括18号、19号、20号三幢楼。区建委对此合同予以备案。

  但是,2008年12月,开发商渝鸿公司私自从德感建司又拿回了18号楼,要自己修建。当年12月28日,由渝鸿公司总经理王滋鸿出面担保,将18号楼分包给重庆中川建设有限公司渝中区分公司,并由自然人吴朝全和江志顺共同经营联建。这一切交易均在私下完成,没有向区建委报告。

  经查,重庆中川建设有限公司渝中区分公司,并没有修建32层高楼的资质,只有重庆中川建设有限公司才具备修建资质。为了蒙混过关,曾经在重庆中川建设有限公司工作过的江志顺在18号楼的承包合同上,使用的是私刻的重庆中川建设有限公司渝中区分公司的假章。公安机关对假章已作出鉴定。

  渝鸿公司总经理王滋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称,18号楼是他接受德感建司26项目部负责人委托,将施工工程承包给重庆中川建设有限公司渝中区分公司修建的。但他强调,那只是一个书面合同,后来发现对方使用的是假章,就取消了承包合同,18号楼仍然由德感建司的人修建。

  而具体负责施工的吴朝全则告诉记者:“王滋鸿是睁眼说瞎话。”

  据了解,在接到群众投诉后,江津区政府高度重视,日前专门听取了区建委关于此事的调查情况汇报,并作出决定:对违规开发企业进行重罚,待处罚结束后再按相关规定严格进行验收。

  今天记者获悉,处罚决定在8月12日已经作出。区建委汇集多个部门研究对渝鸿公司的处罚,认为渝鸿公司让没有资质的建筑公司修建32层高楼,性质恶劣。因此,区建委将对渝鸿公司从重处罚,决定罚款80万元,据悉,这也是目前重庆市对违规肢解分包最重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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