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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二手金饰须实名登记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23 03:56 来源: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王鹏昊)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昨天透露,北京警方已将全市800余家经营金银饰品收购置换的市场、门店纳入治安管理,规范经营。今后,全市的金银饰品收购、置换将采用实名制,市民在出售、置换金银饰品时,要出示身份证,履行登记手续。

  >>问题

  收购点成销赃首选

  据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行业场所管理支队副支队长张大伟介绍,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金银饰品的收购、置换经营活动一直缺乏有效的监管和规范,特别是部分经营金银饰品收购、置换的小门店和小摊点,在收购金银饰品过程中,不查验任何手续,收购价格高于大商场和典当行,往往成为犯罪分子销赃变现的首选。

  针对此类情况,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率先推出了加强金银饰品收购、置换业治安管理新举措,将全市800余家经营金银饰品收购、置换业务的市场、门店纳入治安管理范围,对金银饰品的收购、置换进行实名制管理。

  >>举措

  商户配身份识别仪

  据了解,本市已开始对金银饰品收购、置换业务的经营主体实行备案登记制度,要求这些单位到公安机关登记备案,领取《金银饰品收购置换业备案登记证明》,悬挂在店内明显位置,作为纳入治安管理的标志。今后,无此“证明”的市场、门店回购、置换金银饰品均属非法。同时,警方还为这些店家配备了身份证识别仪,实行实名制验证登记。每个商户配备的身份证识别仪,可以查验辨别出售人身份证件的真伪。

  另外,警方对每家商户发放了“收购置换业务登记簿”,要求经营者对每一笔收购、置换业务都要查验出售人身份证件,详细登记其身份信息和物品名称、品牌、重量、成分、特征等信息。金银饰品被收购后,商家大都在短期内进行重新熔铸,影响案件侦破。因此公安机关专门要求经营者配备数码相机或用高分辨率手机,对收购、置换的金银饰品拍照,留存物品原始图像信息。

  今后,从事金银饰品收购、置换的经营者要按照公安机关要求,严格落实备案登记、实名制验证登记、可疑情况报告等各项管理制度。对违反规定制度不落实的,一经发现,公安机关将依照《旧货流通管理办法》,对直接负责人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经营单位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效果

  试行点未发销赃案

  自今年1月开始,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会同西城公安分局在西城区部分金银饰品收购、置换市场和门店试行上述治安管理措施,经过半年多的实践,参加试点的3家市场和数十家门店未发生收销赃违法犯罪案件。

  昨天,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会同市工商局、市城管执法局及西城区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对西城区国华、菜百商场周边私设小广告、无照、超范围经营金银饰品收购、置换的门店进行了联合清理整治。随后,检查人员对西城区广内大街两侧收购、置换金银首饰的门店进行检查。检查人员来到一家首饰行,负责人取出实名登记本,登记本上二手首饰出售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首饰名称均详细记录,但首饰的成色记录空缺。当检查人员要求查看首饰图片时,负责人表示,还未及时购买相机。针对此情况,民警提示,暂时可用手机拍照留档。

  昨天上午,检查人员还来到先期试点的西城区万特珠宝交易中心进行检查,发现该市场22家商户均严格执行了二手首饰收购实名制,未发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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