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甘肃国企负责人基本年薪将每年核定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28 14:29 来源: 兰州新闻网-兰州日报

  兰州日报讯, 9月27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为了建立健全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激励和约束机制,形成结构合理、水平适当、管理规范的薪酬分配制度,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规范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意见》来规范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

  《意见》规定,企业负责人薪酬主要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益构成,以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为主。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基本年薪以上年度省属国有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5倍为基数,结合企业负责人薪酬调节系数确定。企业其他负责人的基本年薪依据其岗位责任、承担风险和贡献等因素,按企业主要负责人基本年薪的0.6至0.9倍确定。

  基本年薪水平原则上每年核定一次。上年度本企业经济效益没有实际增长的,不得核增当年基本年薪。对不具备实行年薪制的企业,企业负责人薪酬按原工资制度执行,薪酬审核部门依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给予奖惩。    

  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的实施过程和实施结果由省人社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等部门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对超核定标准发放企业负责人薪酬的,责令收回超标发放部分,并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对在企业负责人薪酬支付过程中弄虚作假,超提、超发薪酬的,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并相应扣减其绩效年薪。对于发生重大决策失误,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相应扣减企业主要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绩效年薪,直至全部年薪。对于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的,除依法依纪处理外,相应扣减企业主要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绩效年薪,直至全部年薪。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