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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暂缓执行放松版楼市限购令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12 00:04 来源: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佛山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网站截图佛山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网站截图

  根据国务院精神和省住建厅的工作部署,为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我市于3月18日出台住房限购政策,是全省最早也是唯一执行住房限购政策的地级市,同时也是全国反应最快、最先出台住房限购政策的二线城市之一。

  限购政策实施以来,我局密切关注全市房地产市场的变化,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利用“商品房预销售系统”对商品房交易进行实 时监控;建立起“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对购房人资格进行审核;联合地税部门通过“个税完税查询记录系统”堵塞政策漏洞。经过半年的调控,我市住房均价从今年 3月8756.13元/平方米的历史高位回落至9月8237.08元/平方米的位置,最大降幅达6%。今年前三季度的商品住房均价为8235.05元/平 方米,同比去年年底的7987.75元/平方米上涨3.1%,房价控制在调控目标之内。交易量从第一季度月平均87万平方米调整回落至目前月平均40万平 方米。随着住房限购政策的严格执行,我市的房地产投资投机行为得到遏制,市场调控取得初步成效,市场逐步向健康、良性方向发展。

  与此同时,我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也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全市保障房开工率达到102.6%,近日我市出台了《2011—2020佛山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规划》公开征求意见,住房保障的制度进一步完善。

  从我市调控情况来看,住房限购政策是得力、到位、有效的。在政策发生作用的同时,我市房地产市场一些特点随之突显出来。一是地区均价不平衡。受 购房资格限制,购买人群流向位置较好的区位购房,高明、三水两区的项目以及一些镇街的低价位项目受到严重影响,9月份房价最高的南海区10756.31元 /平方米与房价最低的高明区5338.75元/平方米,相差接近两倍。二是销售的房屋结构不合理。受拥有住房套数限制,限购后反而促进了高价位的大户型商 品住房的销售,给完成全年的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造成极大影响。三是由于我市毗邻广州,受与广州中心城区房价价差的吸引,大量非本市户籍人员通过补缴社保 或个人所得税在我市购房,为我市调控房价工作造成困扰。四是受2009年高价土地进入销售期的影响,10月份以后,禅城、南海、顺德三区将有大量均价超 15000元/平方米的高价项目推出市场,给全市的调控任务造成巨大压力。

  从我市实行房地产调控半年多的情况来看,限购政策是非常有效的调控工具。基于合理引导房地产市场良性发展、合理调整市场结构、引导购房者理性消 费的调控大局考虑,为了确保完成全年调控目标,我们打算科学灵活地运用好限购这个工具,在现行限购政策的基础上进行了完善,进一步加强我市的房地产市场调 控。

  一方面,严格控制非本市户籍的投资投机需求,加强对非本市户籍购房家庭购房的资格审核,“对补缴个人所得税以及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购房时不予认可。”

  二方面,根据我市的人才引进战略,对我市引进的高端人才购房给予适当照顾。

  三方面,引导市场的合理结构,引导市民理性消费,鼓励中低价位产品推出市场。经过深入的调研和科学的测算,在去年底将近8000元/平方米的基 础上下调500元,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因“村改居”而导致集体土地改为国有土地的居民家庭允许增购一套7500元/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房。

  四方面,基于全市的一二手商品住房市场结构考虑,促进办理房地产权证5年以上的二手房流通,合理引导市场梯度消费。

  基于上述考虑,我局于2011年10月11日中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佛建管 〔2011〕205号),并在网上向社会主动公开。此文的原意是想在我市现行住房限购政策框架下进行完善和补充,是为确保完成我市全年房价控制目标而制定的。

  为进一步征询社会各界意见,并综合评估政策影响,我局决定暂缓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佛建管〔2011〕205号)。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二○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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