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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从价计税四川已试点一年 税收增幅居所有税种之首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12 12:00 来源: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自去年12月1日开始在四川等省份率先进行试点的资源税改革,终于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10月10日,中国政府网发布消息,原油和天然气将在全国范围内按销售额的5%-10%征收资源税。

  事实上,四川早在去年12月1日起便开始试行资源税改革,改革的内容主要是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过去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即将原来的每吨原油资源税30元、天然气每千立方米7至9元,一律调整为按产品销售额的5%计征。

  据成都地税局最新数据显示,1-9月,成都资源税收入同比增长154.37%,增幅位居所有税种之首。成都地税局方面也分析,西部地区受资源税改革的影响较大,天然气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后,收入同比增长503.75%。

  油气资源税提高后,静态计算,油气开发企业的利润会相应减少,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也会有所减少。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表示,由于油气开发企业中的中央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属于中央财政收入,而我国油气开发企业大多是中央企业,中央财政收入将会减少。此次改革增加了地方财政收入,减少了中央财政收入,是对中央与地方利益的调整。

  华西都市报记者赵雅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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