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回应漏税:分公司账务已调整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13 00:05 来源: 新浪财经新浪财经讯 10月12日消息,财政部的一项公告显示,中石化长岭分公司违规发放津贴5008万,漏税1182万。今日晚间中石化向新浪财经发来说明,称财政部于2010年10月对涉事公司做出行政处罚决定,随即长岭分公司已按要求进行整改,目前会计账务已调整。
财政部11日的公告显示,长岭分公司存在收入不实5206万元、所有者权益不实412万元等会计违规问题,少缴各项税款1182万元。其中2009年度发放的职工工资津贴中有1416万元未扣缴个人所得税,有3592万元未按税法规定的超额累进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中石化介绍,2010年6月,财政部驻湖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长岭资产分公司2009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并发现问题,于2010年10月27日下达了处理决定,对长岭资产分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天耀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杨可青表示,由于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分公司与母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母公司对其报表负有审核责任。
中石化相关负责人介绍,中石化并非长岭分公司的母公司,其母公司为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而这个公司是中石化的子公司,属于独立法人。
杨可青称,偷税漏税部分以及相关罚款应由长岭分公司和其母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承担。
中石化在情况说明中介绍,长岭分公司问题暴露以后,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对所属企业进行了会计信息质量自查工作,以杜绝此类事件重演。(淑静 发自北京)
以下为中石化情况说明原文:
10月11日,财政部向社会公开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报告(第二十一号)》。公告中涉及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有关内容如下:
“财政部驻湖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2009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收入不实5206万元、所有者权益不实412万元等会计违规问题,少缴各项税款1182万元。其中:该公司在编制200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时,未将实质控制的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等纳入合并范围;2009年度少计土地租赁收入2581万元; 2009年度发放的职工工资津贴中有1416万元未扣缴个人所得税,有3592万元未按税法规定的超额累进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010年6月,财政部驻湖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长岭资产分公司2009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并发现问题,于2010年10月27日下达了处理决定,对长岭资产分公司予以行政处罚。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高度重视,立即要求长岭资产分公司接收处罚并进行整改,积极配合主管税务机关做好相关工作。同时要求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以此为鉴、举一反三,认真开展会计信息质量自查工作。
目前长岭资产分公司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调整了会计账务,积极主动配合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了处理工作。
此次财务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报告(第二十一号)》后,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认真学习,再次要求所属企业严格按照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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