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公租房租金略低于市场价 可用公积金付房租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20 04:00 来源: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 马力)根据北京昨天发布的政策,公租房租金将按照市场定价,略低于市场租金水平。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家庭租住公租房,将根据家庭收入水平等因素,享受不同金额的租金补贴。

  公租房租金包含物业费

  市住保办常务副主任邹劲松介绍说,北京公租房的租金将考虑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成本,按照略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的市场租金水平确定。比如,周边的市场租金大约是每月每平米50元,公租房租金标准考虑拟定为大约45元。

  根据昨天发布的《通知》,公租房的租金可用于支付折旧、融资成本、维修费、管理费等,水、电、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等费用由承租家庭自行负担,不包含在租金中。

  租金不得高于指导价

  邹劲松说,今后,市住建委主管部门将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估价机构或委托北京市保障房投资中心,来测定公租房项目的租金指导价,由市住保办审定后定期发布。公租房的租金不得高于公布的租金指导价。

  他表示,公租房租金和动态调整办法,由市住建委主管部门另行制定。目前的初步想法是每两年调整一次。“如果市场租金普遍提高了,公租房租金也会相应提高;反之如果市场租金降低了,那么公租房租金也会下调。”

  租户可用公积金付房租

  按照新政策,对保障房家庭承租公租房的,将实行租金补贴。补贴对象、标准根据承租家庭收入水平、家庭人口及保障面积标准等因素确定。也就是说,将来保障房家庭实际所需要支付的租金,是标准租金减去了补贴。

  此外,过去不少家庭在市场上租房,由于不是正规出租,未进行备案登记和缴税,因此无法提取公积金支付租房费用。而公租房承租的家庭,则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用于缴纳房租。

  ■ 释疑

  1 租户可领多少补贴?

  最高可能1500元;非京籍不享受补贴

  公租房对于中低收入家庭给予住房补贴,补贴金额能有多少?邹劲松表示,住保部门将根据家庭提出的申请给予补贴,具体的实施细则将在近期公布。

  根据相关部门的研究测算,向原廉租房家庭发放住房补贴的最低限有可能定在每月550元,最高限有可能定在每月1500元。

  以目前测算的租金补贴标准,廉租房家庭租住公租房,除去补贴后实际缴纳的租金,与原先租住廉租房缴纳的租金完全相同。而且公租房采取的装修水平肯定比廉租房高。

  对于承租公租房的非京籍人员,并没有租金补贴的政策。邹劲松表示,公租房对于本市居民来说,主要体现住房保障职能。对于外省市来京人员,公租房主要是体现对他们解决暂时居住问题的支持。

  ■ 释疑

  2 租赁合同可签多长?

  最长不超5年;房租可按月、季或年收取

  昨天发布的《通知》意味着,公租房的租户,不需要单独缴纳物业费,不过水费、电费、燃气费、取暖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费用,需要自己来承担。

  公租房实行有限期租赁,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出租人可以按月、季度或年收取租金,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

  设定1年这一最高年限,主要是为了确保公租房租赁的性质,防止出现租金一收数十年,成为变相“小产权房”的可能。

  如果承租者拒不缴纳租金怎么办?他表示,近期北京将出台公租房租赁合同的示范文本,如果拒不缴纳房租,可以在其工资或公积金中直接划扣。

  ■ 释疑

  3 到期能否申请续租?

  定期复核收入等,不符合条件者退出

  承租家庭在租赁合同期满后又申请续租的,区县住保部门将对其家庭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复核,不再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产权单位不再续租,承租人应退出公租房。如果暂不能腾退的,可以给予2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按照市场价收取租金。如果过渡期后仍不退出的,则按公租房租金标准的两倍收取租金。拒不退出的行为还将计入信用档案。

  此外,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居住用途或房屋结构,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或者利用承租房屋从事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共利益活动的,有关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房。

  ■ 提示

  什么人可以优先配租?

  保障房轮候家庭承租公租房优先配租

  申请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人员、重度残疾人员、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优先配租。

  省部级以上劳模家庭,成年孤儿家庭优先配租。

  原公房租户如何腾退?

  有原住房的家庭申请承租公租房,原住房为承租公房(包括直管、自管)的应当腾退,原住房由公房原产权单位或房屋所在地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收回。

  原住房为私房且已纳入棚户区等公益性项目房屋征收范围或位于首都功能核心区的,原住房由房屋所在地区县住保部门收购。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