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民间借贷或将被收编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11 16:03 来源: 金羊网-羊城晚报

  羊城晚报讯 记者曾颂报道:中国人民银行昨日通过新华网再度为民间借贷“正名”。采访中提到,各有关部门正在修订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并研究、试点民间借贷跟踪监测体系,业内人士认为这可能是决策层在释放“收编”信号,未来或将民间借贷正式纳入管理。

  为民间借贷“去妖魔化”

  今年以来银根紧缩,中小企业面临经营难、融资难,使各地民间借贷既“甚嚣日上”又“泥沙俱下”。在经济发达地区尤其是温州,媒体不断爆出类似新闻:中介机构在民间层层吸储,以高利贷方式放给实体经济;企业承受不了高昂利息,老板卷款潜逃,导致借贷资金链断裂、老百姓千金散尽还不来……久而久之,民间借贷被妖魔化成“高利贷”。

  “现在的民间借贷,早就超过基准利率4倍了,按定义统统是高利贷。”广东省社科院热钱专家黎友焕昨日羊城晚报记者说,资本的逐利冲动,引领民间借贷冲破法律底线。

  目前,国内仅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一条法律直接约束民间借贷,即借贷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的4倍,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4倍以上不保护,是不是要取缔?4倍以内是不是就保护?一直没有明确说法。”黎友焕评价道。

  央行通过新华网为民间借贷正名,表示“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构筑了民间借贷合法存在与发展的法律基础和制度环境”,在此框架下,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有自由借贷的权利,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自然人之间的借贷都受民法保护,但法人之间的借贷是法律空白。”一名国有银行信贷部主管告诉本报记者,企业之间一般不能直接借贷,要通过银行“委托贷款”业务来中转,央行提到法人之间“自由借贷的权利”,可能意味着日后要放开这一块。

  或是“收编”前兆   

  随着经济活动日趋复杂多样,央行调节存贷款的方法渐渐力不从心,急需更贴近现实的施政工具。今年年初,央行首度推出“社会融资规模”这一指标,用于测算银行借贷体系外的资金融通量,但其中并未包含民间借贷。

  没有摆上台面,并不意味着不关注。今年8月,媒体传出一份时任银监会主席刘明康的发言稿,里面包含对民间借贷的匡算,总规模达3万亿元;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也曾在内部会议上发布过估算数据。

  业内人士表示,从新华网发布的消息看,决策层将推出对民间借贷的监测、管理系统,将这一草根且草莽的经济力量“收编”,或至少纳入视线。“央行可能会正式发布民间借贷的匡算数据,而且国家可能出台法律,哪些借贷合法应受保护,哪些应该打击,会有详细条款。”一名银行信贷部主管如此判断。

  在信贷紧缩、楼市调控背景下,民间资金缺乏投资渠道,同时,中小制造类企业、房地产、矿业等行业资金需求量大,民间借贷空间迅速扩大。目前仅浙江民间资本就高达万亿元,通过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和个人之间放贷,成为民间借贷流通的主要途径,月息回报普遍在2分以上,最高的甚至达5分,即年利率60%。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近期发布的《小企业经营与融资困境调研报告》显示,今年小企业生存环境不乐观,半数小企业通过民间借贷完成融资,能从银行贷到款的公司只有15%,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贷款基本成为盲区,很难得到银行重视。

  (中国证券报)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