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北京东西城安置经适房 不受五年禁售限制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16 06:50 来源: 北京晨报

  东西城安置经适房 不受“五年禁售”限制

  上市交易需由买方补交土地出让金

  晨报讯(记者 王萍)近日,北京市住建委下发了《关于首都功能核心区人口疏解对接安置房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东城和新西城疏解人口的定向安置房明确为经济适用房产权,但不受“经适房五年内禁止出售”的限制,上市交易需由购买人按成交额的3%补交土地出让金。

  《通知》提出,以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且用于安置首都功能核心区疏解居民的首都功能核心区人口疏解对接安置房产权性质为“按照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与经适房“购买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满5年的按照‘新房新办法,老房老办法’的政策补交土地收益,最高需补交同地段相似商品房价差的70%”的相关规定不同,新东城、新西城的安置房并不受到这些政策的限制,安置房的交易时间不受限制,上市交易只需由购买人按成交额的3%补交土地出让金。 

  在户型方面,《通知》明确,首都功能核心区人口疏解对接安置房由各区综合考虑疏解居民的安置需求、对接房建设地块实际情况等,参照中小户型商品房“90/70”原则设计,也就是遵照“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的政策,以中小套型为主。

  对于安置房的物业管理,《通知》要求,对接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应按照《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规定,由建设单位承担前期物业服务责任。房屋交付入住并成立业主大会后,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物业管理方式、物业服务标准和物业服务费标准等内容。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