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户籍人户分离需登记办理居住证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28 17:22 来源: 中国网上海户籍人户分离需登记办理居住证 试行期两年
中国网11月28日讯 据上海政府网《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试行)》明(29日)起实施,试行期两年。上海市户籍人员中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人户分离人员,应当在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有多个居住地的,应当在其中一个经常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
根据办法,上海市户籍人员中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人户分离人员,应当在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有多个居住地的,应当在其中一个经常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享有相关民生服务事项的,应当到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
据该办法解释,本办法所称居住地,是指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日常生活起居的固定、合法住所地址。办理居住登记的住所地址,应当以规范的地名、路名和公安机关核准的门弄号为准。
该办法还规定,房屋出租人应当督促、配合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承租人办理居住登记。对不办理居住登记的,房屋出租人应当及时向公安部门或社区综合协管队报告。“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者居住,或者不按照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由公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此前,上海市统计局公布的“上海户籍人口人户分离状况及特征分析”报告显示,上海人户分离人口由2000年的224.97万人增至2010年的384.14万人,增长了70.8%,人户分离人口中,有七成是20-59岁的中青年,年均增长率为5.5%;人户分离人口占全市户籍人口的27.4%,比2000年上升了10.3个百分点。
从离开户口登记地的时间来看,在现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人户分离人口为370.83万人,占本市人户分离人口的96.5%。产生人户分离的主要原因是拆迁搬家,这占本市人户分离人口的44.3%。上海市人户分离人口中,跨区县流动数量多于区县内部流动的数量。人户分离人口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区及近郊区,其中居住在近郊区的人户分离人数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