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诺生物超三成员工无社保 多税收优惠政策遭疑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28 18:00 来源: 财经网【《财经》综合报道】 据国际金融报报道,根据三诺生物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2008年至2011年1月-6月)三诺生物社保一直未全额缴纳,截至目前,仍有超过三成的员工未缴纳社保。
报道还指出,与社保对应的公积金更是从2010年才开始缴纳。据三诺生物招股书披露,该公司为员工按规定办理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起始时间为2010年12月,这意味着该公司上市前8个月才开始为员工正常缴纳“五险一金”。
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报道还指出,三诺生物成享受的多重税收优惠也存在疑问。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规定:新办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享受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三诺生物从2005年起开始享受此项税收优惠,即2005年至2006年免缴企业所得税,2007年至2009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通知》里规定,软件企业的认定按软件企业的认定管理办法执行,而《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规定,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但据三诺生物招股书披露的信息,截至报告期末,三诺生物共有研发人员52名,占员工总数的10.22%。另外,报告期内(2008年至2011年1-6月)各年员工平均人数为178人、260人、433人、494人。由此可见,即使2008年研发人员就已达到52名,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也远未达到《办法》中的50%要求。
《通知》中规定: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年审不合格的企业,取消其软件企业或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资格,并不再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显然,至少从2008年以后,三诺生物的软件企业资质就应该被取消,其2008年至2009年间享受减半征收的总计超400万元的税收优惠款项应当退还,但招股书中对此并未提及。
关于三诺生物的高新技术资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对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有明确规定: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而三诺生物今年上半年的研发费用仅为2.57%,远低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这也将致使三诺生物损失10%的税收优惠。按今年上半年的盈利预测,三诺生物全年将因此损失千万元。
三诺生物首发申请是在11月11日获发审委通过,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主营业务是利用生物传感技术研发、生产、销售即时检测产品。公司主要产品为微量血快速血糖测试仪及配套血糖检测试条,构成血糖监测系统,主要用于血糖监测。募集资金投向生物传感器生产基地项目、生物传感器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根据公告,公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生物传感器生产基地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生物传感器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不过,三诺生物同时提示,募投项目产能市场消化和募资项目新增折旧及摊销是本次募投项目未来面临的主要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