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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渝州路党工委书记杨兴军涉嫌受贿937万受审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29 18:52 来源: 重庆商报

  记者 刘嵩 摄 原重庆九龙坡区渝州路街道党工委书记杨兴军涉嫌受贿937万元一案,今天上午在市五中院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中,杨兴军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基本没异议,并当庭宣读了悔过书。 据公诉机关指控,1998年至2005年,杨兴军(今年50岁、研究生文化)担任原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石桥镇政府)镇长兼重庆渝桥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渝桥公司)总经理。

  2005年4月,石桥镇变更为渝州路街道,杨兴军出任渝州路街道党工委书记。 2002年至2011年,杨兴军先后利用担任石桥镇政府镇长、渝桥公司总经理、渝州路街道党工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接受重庆某陶瓷建材有限公司、重庆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谢某(另案处理)等7人的请托,为他人在征地开发经济损失补偿、协调债务纠纷、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为此,从2003年至2011年,杨兴军收受上述7人所送的财物共计人民币937万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认为,杨兴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的财物共计人民币937万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杨兴军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基本没有异议,愿认罪。其代理律师称,杨兴军能主动交代有关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且案发后,杨兴军及其家属已退还了全部赃款,杨兴军悔罪、认罪态度好,希望法官能减轻或从轻进行处罚。 作最后陈述时,杨兴军当庭宣读了悔过书。

  经审理,该案没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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