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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企业与摩洛哥做贸易应规范操作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20 10:19 来源: 国际商报

  作者:商文

  本报讯 近来,国内多家出口企业在与摩洛哥的贸易中因付款方式不妥或被骗,或货物抵港后因各种原因客户拒绝付款提货,造成出口企业经济损失。

  如我国某出口企业接受客户30%T/T预付款和70%T/T后付款的方式,结果收到30%货款就发货,客户提货后不付余下的70%货款。又如我国某出口公司过期交货,客户的L/C过期,改用D/P方式付款。货物运抵摩洛哥后,客户以延期交货为由,拒绝到银行赎单,导致货物长期滞港,不得已降价出售。

  商务部提醒,摩洛哥实行外汇管制,客户难以做到T/T,建议要求客户开立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摩各银行资信总体较好,信用证付款风险较小。但要仔细审证,如有不可接受的条款,必须要求客户更改;如交货过期,应要求客户展证,避免出现不符,影响结汇,遭受损失。

  同样,企业从摩洛哥进口,也应采用L/C付款,切勿采用T/T付款。(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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