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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红绿之争本月29日开庭 律师称合同或无效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26 16:23 来源: 中国广播网
罐装与盒装王老吉(资料图) 罐装与盒装王老吉(资料图)

  中广网北京12月26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关于王老吉品牌的红绿之争又起波澜。就在王老吉商标案即将于本月29日开庭之际,其商标所有人广药集团第一次向媒体披露了,2003年与香港鸿道集团签署租赁合同背后的真相。

  广药集团是这个王老吉这个品牌的真正所有者。1997年广药集团与香港鸿道集团第一次签订王老吉商标许可使用合同,2000年签订第二次合同,将有效期延长10年至2010年。

  2009年红罐王老吉在中国的销售额就已经突破160亿元,甚至超过可口可乐的150亿元,成为“中国饮料第一品牌”,去年更被评为中国最有价值的商标,商标价值1080亿元。

  律师:合同无效可能性大

  但是,从2000年至今鸿道集团的子公司——红罐王老吉所有者加多宝集团给广药集团的商标使用费,仅从450万元增加到506万元。平均每年增长15万元。这对于王老吉这个品牌的实际价值来说,可谓是九牛一毛。王老吉为什么这么便宜就出租给了鸿道集团呢?

  这其中涉及到了暗箱操作的问题,直接牵涉到广药集团原副董事长李益民受贿案。广药集团高层对外透露:“原合同是签到2010年的,但在2001年8月和2002年8月,李益民分别收受香港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100万港元。所以在2002年11月时,双方又签署了补充协议,将商标续展期限延长至2013年。在2003年6月,李益民再次收受陈鸿道100万港元,同时签署了第二份补充协议,约定将王老吉商标租期延长至2020年。”

  此事后来东窗事发,李益民以受贿罪被判刑。而陈鸿道也在保释期间外逃,至今未能将其抓捕归案。按照李益民签署的合同,从2000年至今,加多宝集团付给广药集团的商标使用费仅从450万元增加到今年的506万元。即使是到2020年,商标使用费年租金也仅为537万元。

  即将于29日开庭的仲裁案,就是围绕目前广药集团与加多宝集团的争议重点——李益民受贿后续签的王老吉商标租约十年合同,是否有效而展开的。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永谦表示,这个合同被判定为无效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广药"声讨"商标使用费

  王老吉这个品牌在中国已经存在了185年,属于广州市国资委的资产,而广药集团作为一家国企,是这个商标的具体所有者。所以,广药集团认为,这已经涉及到了严重的国有资产流失。

  广药集团目前已出具三份不同形式的王老吉商标损失评估报告,最高损失鉴定额达3亿多元,并将向鸿道集团及加多宝“声讨”那失去的商标使用费。据了解,广州市政府将直接督办此事,并委派广州市公职律师事务所全权代理此事。

  关于加多宝集团用超便宜的价格获得王老吉商标使用权的事,广药高层十分痛心,他表示:“即使是我们租给自己的内部公司也没有这么便宜。广药集团下属的合资公司王老吉药业,每年都要按销售额的2.1%向集团缴纳王老吉商标使用费,每年交的费用都达到两三千万元。”

  实际上,除了鸿道集团的子公司——加多宝集团生产红色铁罐的王老吉之外,广药集团也生产绿色纸盒包装的王老吉。所以,他们之间的这次商标大战也被称为“红绿之争。”

  主持人:李光昱你觉得就像这次红绿之争,因为公司高管受贿而和对方签约,这样的一个受贿情况下签约的一份合同是否有效?

  律师:受贿和签约是否有因果关系需法院真正判定

  主持人:李益民只是广药集团公司原来的副董事长,作为副董事长他有权来签署这么重要的一个合同吗?

  李光昱:显然就是说不管是谁签的字,但一定是公司集团进行的授权,所以哪怕他是一个营销部的总经理,他签的这个字只要拿到公司授权都是可以的。但是前提是这个肯定不光是他的签字而且是一定是盖了章的,所以我觉得如果单纯是副总,我觉得在企业集团内部是不可能有这样一个权限的,而更可能是说这个事是他分管,然后报给了集团的党委办公会,广药集团是国企,所以最终肯定要经过党委办公会批准了以后签的这个协议。

  主持人:那接下来这个加多宝集团该怎么来做呢?如果这份合同无效的话。

  李光昱:我们看商标价值是多是少的话,我们不提供结论,因为毕竟过程之中,很多东西是我们所不了解的,我们只提供一个分析的角度。第一,如果广药集团如果没有加多宝的话,我们分析到底王老吉这个品牌能不能做到像今天这样?第二,加多宝除了每年给广药集团的一个商标租赁费以外,自己每年投入了多少钱,这些都是品牌的价值。今天如果法院很容易的把这个商标就判回给广药,肯定也要考虑到这一些。

  我觉得当我们谈这个问题的时候,不能简单的去谈国有资产流失还是没有流失,这个价值很难判断。如果我们再追究起来,广药集团当时拿这个王老吉品牌花了多少钱,他花没花钱这都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到了广药和加多宝签字的时候,这个品牌到底值多少钱?这是两个行为,受贿是一个行为,签约这是另外一个行为,两个之间到底有没有因果联系这是很难说的,所以我说如果当时王老吉这个品牌就值500多万的话,我觉得他当时签这个东西没有问题。但是假设当时这个品牌已经远远超过这个,我觉得那显然受贿和签约是有一个因果的关系,所以我觉得这个实际上是法院真正去判定的东西。

  品牌租赁仅为时代产物

  主持人:简单回顾一下,在这个九几年的时候,广药集团是把这样的一个王老吉这样的品牌租给了鸿道集团,鸿道集团拿了这个王老吉之后,就开始这个大力的推广,做广告,然后应使得这样的红罐王老吉被大家所接受,使得它的品牌价值也越来越高,那在这样的情况下,广药集团也推出了自己的一个绿罐的王老吉。从此之后可以说两家的矛盾也开始越来越大,因为已经处于这样一个竞争的态势。对于广药集团来说,如果这场官司打赢了,等于说红绿都属于它的旗下了,对于它来说该如何来平衡这两个品牌呢?

  李光昱:我觉得现在红和绿差别比较大,红的是铁罐,绿是利乐包,还是形成一个产品差价,假设他把它都拿过来的话,在自己内部形成一个高低搭配的体系是没问题的。但是其实我很怀疑广药集团本身做这件事的能力,假设他当时就有能力的话,他压根儿也不用把商标租给加多宝集团。因为最早这个商标也是通过公司合营划归到广药集团去的,不是他自己实打实的去做起来的,这种商标除了王老吉以外,在我们很多国企里手里有一大把一大把,但是很多都已经死掉了,真正说现在仍然存活、有活力的商标是非常少,这些商标无一不是后来商标使用者付出了非常大的心血换来的。所以我觉得我们还是要看他当时拿这个商标到底值多少钱。

  主持人:很多企业都涉及到这个品牌租赁,有没有一些建议,比如说大家在签这个合约的时候,如何保证自己双方各自最大的权益?

  李光昱:品牌租赁是一个时代产物,当时香港这家公司也一定是讨巧,不愿意多花钱去买,他也没想到自己做这么大,租赁老的品牌也是想把钱花的少一点,先租一个品牌先走着再说。但是自己也没想到后来能够做这么大,我觉得现在基本上不太会再出现品牌租赁,特别是那些有名望的品牌也不会轻易把牌子去租给别人来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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