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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非上海户籍人员将可在沪办理出入境证件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27 17:52 来源: 中国网

  部分非上海户籍人员将可在沪办理出入境证件

  中国网12月27日讯 据公安部最新消息,自2012年1月1日,符合一定条件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才引进类)可在上海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和《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等。

  据悉,申请普通护照的,应当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及有效期为3年(含)以上的《上海市居住证》(人才引进类); 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的,应当提交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有效期为1年(含)以上的《上海市居住证》(人才引进类)以及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的,应当提交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有效期为1年(含)以上的《上海市居住证》(人才引进类)以及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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