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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统一低收入标准 家庭人均增至520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29 16:33 来源: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 陈荞)下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将由现行的家庭月人均500元涨到520元。市民政局昨天宣布,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下月将首次实现统一,均上调为家庭月人均740元。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处长吕海燕介绍,为更好保障本市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食品、水、电、燃煤(气)等价格上涨情况,市民政局等部门重新测算后,决定明年1月1日起上调低保标准。调整后,城市低保标准由家庭月人均500元上调为520元,农村低保最低标准由家庭月人均340元上调为380元。 

  除了低保标准,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也统一上调为家庭月人均740元。吕海燕说:“原来农村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标准是400多元,城市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标准是731元,此次我们把农村和城市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标准全部上调为740元,首次实现了城乡统一。” 

  调整后,农村居民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将比以往增长298元,这是本市社会救助标准调整幅度最大的一次,“这也是在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之后的一个重大突破,可以说北京在全国率先实现城乡居民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认定条件的统一”。吕海燕说,低收入家庭跟低保家庭不一样,虽然不能按月领取低保金,但可享受医疗、教育、住房等多个专项救助。此次调标后,在农村将会有更多的家庭被纳入到低收入家庭中来,并可享受专项救助。 

  据了解,本市今年曾两次调整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从家庭月人均430元上调为500元,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从家庭月人均210元上调为340元,并两次为困难群众发放了一次性的临时生活补贴,实现了年初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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