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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明年将推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30 13:48 来源: 东南网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2月30日讯 (记者 周锡银) 昨日,2012年全省物价工作会议在福州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明年我省将全面推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此外,11月份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 3.5%,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7个百分点,从8月份全国排名第4位下降到第27位。预计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5.3%,将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截至11月底,全省已建立平价商店、直销点1217个;“绿色通道”的政策也使得全省累计免征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通行费达3.68亿元;全省累计发放价格补贴1.44亿元,受益人数114万人。

  新年五大任务之首:稳定物价总水平

  据了解,我省2012年的价格工作主要有五大任务。一是围绕稳定物价总水平,抓好价格调控,重点在控制CPI涨幅。二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 价格改革,重点在推进电价改革。三是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价费管理,重点在医药价格改革。四是围绕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优化价格服务,重点在免征部分 涉企收费。五是围绕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强化价格检查,重点在治理市场价格秩序。

  继续降低偏高的药品价格

  省物价局将在2012年全面推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并将实现全省居民用电同价。此外,还将加强电煤价格调控,全面清理整顿涉煤基金和收费,严格控制省内重点合同电煤价格涨幅,对市场交易电煤实行最高限价。

  此外,推进医药价格改革也是新年价格工作的重点。省物价局提出,将改革药品价格加成政策,鼓励医疗机构使用低价药品。规范药品流通价格行为,强 化药品成本和出厂价格调查,严格执行药品差比价规则,分期分批对现行药品价格进行梳理复核,继续降低偏高的药品价格。而这一系列的医药价格改革重点在“医 药分开”,具体改革方案将会在审批后公布。

  行政事业性收费部分免征

  据介绍,省物价局将在2012年清理整顿部分涉企收费。其中,包括免征小型微型企业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征卫生学评 价费、农药生产准产证审查费、进口废物风险评价费、动物及动物产品产地检疫费和屠宰检疫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船舶交易服务收费、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 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

  另外,还将试行服务重点项目建设的收费优惠政策。协调有关部门采取签订备忘录等形式,对部分省重点项目的特种设备监检收费和计量检定、校准、检测收费给予“打包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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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将推行阶梯式电价制度 明年城乡用电陆续同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从29日召开的全省价格工作会议上获悉,明年我省将推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逐步实现全省居民用电同价。

  城乡用电逐步同价

  据了解,目前我省分价区制定电价,除了9个设区市间的电价不一样外,中心城区与县区的电价也各异。以福州为例,目前城区和闽侯县执行省电网直供电电价,连江等其他县(市)实行不同电价。

  省物价局方面介绍,明年,我省将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有关决策,全面推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实现城乡各类用电同价,电价改革将采取听证形式推进。

  此外,我省还将加强电煤价格调控,全面清理整顿涉煤基金和收费,严格控制省内重点合同电煤价格涨幅,对市场交易电煤实行最高限价;建立反映市场变化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调整站线公司销售价格和城市终端非居民气价。

  继续降低药价

  明年,我省将认真做好农产品尤其是粮食、生猪和蔬菜的成本调查工作,开展居民阶梯电价、非义务教育、城市供水、天然气、医院制剂等成本调查和监审。

  在推进医药价格改革方面,主要改革药品价格加成政策,鼓励医疗机构使用低价药品,继续降低偏高的药品价格。积极推进医疗服务收费方式改革,进一步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此外,明年我省还将适时调整部分高等教育收费标准,适当降低义务教育阶段教辅材料价格。

  清理整顿部分涉企收费

  为了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明年我省将针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实现“工商零收费”。同时减征卫生学 评价费、农药生产准产证审查费、进口废物风险评价费、动物及动物产品产地检疫费和屠宰检疫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船舶交易服务收费、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 务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

  重点项目建设的收费也将给予优惠。对省重点项目特种设备监检收费和计量检定、校准、检测收费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推出“打包优惠”。届时,总价值2000万元以上的进口设备不再需要一件件进行检测和收费,而是可以统一进行各种检测程序,统一收费。

  今年居民消费价格涨幅预计5.3%左右

  近期,省物价局加大主副食品保供稳价力度,大力推进平价商店建设,降低市场流通费用等措施的出台和实施,有效控制了食品价格的增长。数据显 示,11月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3.5%,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7个百分点,从8月份全国排名第4位下降到第27位,预计今年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涨 幅控制在5.3%左右。

  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1年我省CPI涨幅持续高位运行,对2012年价格总水平运行将形成较高的基期价格水平。同时,CPI翘尾影响相较2011年明显减弱,年末趋于下降的走势,有利于拉低2012年CPI涨幅。

  (福州日报记者 王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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