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城市状况报告2010-2011:建立包容性城市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04 15:55 来源: 中国绿色画报《世界城市状况报告2010-2011:促进城市平等》指出:建立一个包容性的城市,定义为本报告的目的,包容性有:包容必须建立平等的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四个方面。一个包容性的城市是一个促进经济发展进行平等机会的业务和获取就业,并促进有利于穷人的经济政策,一个包容性城市具有多样性,促进社会融合。居民可以逐步实现他们通过城市权利获得更好的服务,包括健康教育,工作和机会。自由的表达,平等机会的业务发展。包容性的城市:以权利为基础动力。如果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四个方面的平等,从单纯的概念模式变成了现实,其必定是在以权力为基础的框架中实现的,这样方可施行。城市人权是相互依存和不可分割的整体。要同时实现所有人权的所有居民。即所有人权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上必须得到同等优先,体现在城市治理,规划,管理和执行上。城市的权利还应包括自决的权利、自由集会、组织和发展权(社会,政治,文化,精神和经济)诸方面。
建立包容性城市
——《世界城市状况报告2010-2011:促进城市平等》综述
作者:中国绿色城市研究中心
在巴西里约热内卢第五届世界城市论坛上,联合国人居署正式发布了《世界城市状况报告2010-2011:促进城市平等》。此前在伦敦、巴黎和里约热内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联合国人居署执行主任安娜·蒂拜朱卡夫人发布了这份报告。
报告涉及可持续城市化、治理和参与、城市差异、文化多样性、平等住房权、乃至最终的城市权利。作者调查了我们迅速城市化的人口面对的挑战及如何挖掘城市优势,即居住在城市中带来的社会经济效益,让全民共享城市优势。研究指出,过去10多年发展中国家每年有约2200万居民生活条件得以改善而摆脱了贫民窟的生活条件,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中解决贫民窟居住人群目标已经超额完成。但是,全球贫民窟实际居住人口总数在过去10多年从7.76亿人增加到8.27亿人,增加了5100万人。贫民窟是对城市居住权的挑战。要根本解决贫民窟问题,还需从保障贫民窟儿童受教育的同等权利出发,并为所有市民(尤其是妇女儿童)提供安全保障。
报告指出,当今世界数以百万计居民在越来越脆弱的城市环境中生活,超负荷城市基础设施、不适宜的住房、低水平健康保障体系、缺乏城市服务等问题困扰着城市贫困家庭。在未来30年,将有70%全球人口会居住在城市,而其中约有1/3的人无处可居(这一数字尚未计算不断增加的难民数量)。因此,各国政府应当对此引起高度重视。
报告强调世界大都市地区可持续发展的急迫性,只有这样才能够帮助数以亿计的城市居民提高生活水平,获得健康、教育和基础设施服务,进一步推进地方政府和机构所承诺的基于保障城市权利的实施进程。只有促进大都市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才能促进城市人更具有责任感,促进城市更加智慧地生产和消费,从而克服气候变化的挑战。报告中指出,大都市发展不仅体现在经济和人口规模,也体现于团结城市人分享智慧与文化的能力。地方政府有责任和能力来迎接这些挑战,制定更好的投资计划,制定符合绿色建筑规范的法规,以减少城市污染足迹。同时,大都市发展也意味着建设更好的公共交通、采用更智慧的方式使用能源。
报告特别重视城市权利及其实现途径。有关城市权利的议题主要集中在城市权利的主体、实现途径以及可持续发展。
建立一个包容性的城市,定义为本报告的目的,包容性有:包容必须建立平等的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四个方面。一个包容性的城市是一个促进经济发展进行平等机会的业务和获取就业,并促进有利于穷人的经济政策,一个包容性城市具有多样性,促进社会融合。居民可以逐步实现他们通过城市权利获得更好的服务,包括健康教育,工作和机会。自由的表达,平等机会的业务发展。包容性的城市:以权利为基础动力。如果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四个方面的平等,从单纯的概念模式变成了现实,其必定是在以权力为基础的框架中实现的,这样方可施行。城市人权是相互依存和不可分割的整体。要同时实现所有人权的所有居民。即所有人权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上必须得到同等优先,体现在城市治理,规划,管理和执行上。城市的权利还应包括自决的权利,和自由集会和组织,和发展权(社会,政治,文化,精神和经济)诸方面。
城市的权利不应该被视为是另外的法律概念;相反,它是结合城市的多个人权概念。可持续发展作为核心原则,居民有权,而且他们要履行。实施城市的权利必须落实基本的,普遍公认的人权原则:不歧视,不可分割,性别平等。
其中特别关注妇女、青少年和儿童的城市权利,论坛呼吁地方政府更多关注他们的社会角色和活动场所。论坛指出,知识、教育和信息是促进城市平等、消除城市鸿沟的最重要途径。大学和职业机构应更多与地方机构和社区联系,提供新的思想和方法。
同时报告提出了改善社会参与及合作方式。社会参与应当成为民主和公正的方式,必须同时包含城市本地居民和新的移民。地方政府不应当等到经济改善之后再采取措施改造城市穷人的居住环境。同时,论坛呼吁转变传统方式,建立新的更有效率的合作方式,运用新的工具,建立新的标准。论坛为新的合作伙伴提供了3种途径:①更为可持续地营造社区;②恢复住房市场的安全性;③采用创新和可持续方法应对灾害,抵御气候变化。
报告提出了“世界城市运动”(World Urban Campaign)工作主张,作为协助世界范围内人居实践获取知识、专业技能和论坛经验的途径,以便各国了解并改善当今城市化重大挑战的政策发展。其内涵包括:①确保城市内所有居民,无论男女老少,都有平等获得基本服务的权利,如饮用水、适当的卫生条件;②平等获得安全的权利;③平等获得可承付的能源和公共交通的权利;④平等获得工作、教育和休息的权利;⑤平等获得适当住房并参与社区决策的权利;⑥平等获得改善生活条件的权利,并可持续发展。
对许多国家来说,“城市权利”这一概念还相对较新。根据报告主旨,“城市权利”不是从地理区划或行政管理上去界定,而是聚焦于城市空间,让市民去使用或者拥有。在国家政府、城市和社区等各个层面来共同认识这一概念,有助于更有效地促进城市平等。基于“城市权利”的主题来构筑世界范围内不同区域、机构和各级政府之间展开充分讨论,促进更有价值的共识,交流并学习可持续城市化的成熟经验,让全球、国家和地方政策制定过程中提高可持续城市化的意识并使之主流化。使更加绿色的包容性城市的新观点和新方案具有长远的意义,从而积极面对加速的全球化趋势的挑战,走向美好的城市化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