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养老破冰在即 地方试点饥渴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16 10:00 来源: 《财经》杂志
企业年金和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政策都内含“减税”真义,这与当前实行结构型减税以拉动内需的战略不谋而合
面对通胀高企、税收新高,结构性减税呼声不断。新年之际,“减税养老”似有局部突破之势。1月7日,在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新任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讲话中强调,要把“个人延税型养老保险发展”作为今年保险监管工作要突出抓好的几件事情之一。
与中央部委工作安排不谋而合,地方对此热情也渐次高涨。在福建省厦门市两会上,致公党厦门市委员会《关于厦门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建设的建议》的提案,与保监会工作重点遥相呼应,亦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所谓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是指允许投保人在个人所得税前列支保费,等到将来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一制度设计的目的是为了降低个人的当期税务负担,并鼓励个人参与商业养老保险,以提高将来的养老质量,在美国等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实施经年。
厦门并非中国率先“吃螃蟹”的地方。早在五年前,上海就对减税养老项目试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研究,并着手对产品、运作模式等展开初步探讨。在2009年国务院批复上海金融中心建设的意见中,“适时推出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被明确列入工作计划表。2011年11月,“积极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业务试点”再次被写入《上海保险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并特别强调其将成为推进上海保险业发展的两大引擎之一。
这个被公众简称为“减税养老”的规划,其蓝本是在美国实施多年的“401K计划”。该计划规定,美国联邦和州政府为雇主和雇员的养老金存款提供税收优惠,规定个人缴费部分可以在税前扣除。在此之前,美国的补充养老保险计划多由企业缴费,可以享受税优,如由个人缴费则需纳税。
近段时间,关于推行中国版“401K计划”的呼声越来越高。该计划被视做既有利于多层次养老体系的完善,又有益于支持资本市场发展。保监会寿险部副主任龚贻生认为,合理的税收制度能够促进潜在的养老需求,发挥现实的购买力,是合理撬动养老金发展最有效的杠杆之一。
地方试点饥渴
减税养老计划被一些地方提出,与人口老龄化大趋势有关,更因其中隐含的金融创新和拉动内需效应,是养老体系市场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2011年,北京市金融局会同北京市发改委发布的《北京市“十二五”时期金融业发展规划》提出,将积极争取保险资金运用创新试点在京先行先试,“引导商业保险参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积极争取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政策”。
相关数据表明,2008年底,北京市60周岁的老年人口总数即已突破254万人,占北京市人口总数的15%,预计到2020年,北京市老年人口将达到350万人,2050年将上升到650万,老龄化社会趋势不断加速。
厦门虽然不是人口老龄化的重点城市,但趋势亦已明显。该市的相关估算表明,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十二五”期末预计将达到28万左右,约占全市户籍人口的15.5%,其中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将占全市老年人的19%左右,社会养老的压力的确在不断增加。
这需要完善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同时要运用市场化手段。福建省保险学会理事、厦门大学金融系副教授许莉是《关于厦门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建设的建议》的提案主笔人,她认为:“鼓励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提高养老保险金的替代率越来越重要。”
2010年保监会与厦门市签署合作备忘录,明确将厦门确定为中国保险改革发展试验区,提出加快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使厦门成为两岸保险业服务一体化的重要平台。
“既然保监会很想找一些地方试点,厦门应该争取这样的试点机会,通过打‘两岸牌’来争取试点资格。”许莉还建议,在保险产品创新方面可充分借鉴台湾地区较成熟的经验。《福建省“十二五”重点领域改革规划》也提出将在厦门率先试验一些重大改革试点和措施,其中就包括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
作为商业养老保险的监管单位,保监会对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相关产品的研究和关注已久。去年11月颁布的《保监会关于保险业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将继续推进税收递延型个人养老保险试点。保监会寿险部副主任龚贻生亦在此后的一次公开论坛上表示,目前已具备开展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条件,希望包括保监会在内的有关部门尽快推进相关试点工作。
各地对开展试点早已是热情高涨。除上海和厦门外,深圳、天津等城市也陆续提出了试点诉求。在深圳市和保监会签署的有关合作文件中亦提到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试点的内容。
据悉,除了深圳一市外,广东省政府也有意在全省推行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并向国家相关部门提出了试点请求。
对于各地何以如此积极地申请试点,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处长杨健海向《财经》记者分析指出,养老毕竟不是职工个人的事情,而是政府、企业和个人都要承担的责任。减税养老会减轻老百姓对目前这种“靠公共养老金支撑养老”的单一依附,相应地也减轻了政府的负担。
“毕竟政府的公共养老金责任过于沉重,也不利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杨健海说。
拿捏“最高缴费”
有别于上海试点方案中“职工通过所在单位统一安排购买”的“个险团做”模式,许莉建议厦门借鉴台湾地区的做法,采用个人购买的方式实施,“目的是为了让未在职的城乡居民和没有固定单位的自由职业者也能享受到这一政策的福利”。
业内人士指出,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实施方案顺利实施的关键是确定可享受延税优惠的最高个人缴费额。若额度过低,无法调动职工购买养老产品的积极性,若额度过高,又会影响地方当期财政收入。
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综合考虑两方面因素,财政能够承受多高的缴费率以及个人养老储蓄达到理想的养老金替代率需要多高的缴费率。许莉认为,目前台湾地区个人年金保险保险费的扣除额为每人每年2.4万元。如参照这一水平,厦门个人享有延税优惠的最高缴费金额可限定为每人每年6000元左右。
已设计完成的上海版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中,对可享受延税优惠的最高个人缴费额的规定是“每人每月缴纳的保费中的600元可延后缴纳个税”。
由于个税递延目前缺乏法律依据,加之减税对当期财政收入的影响,地方如何拿捏“最高个人缴费额”合理度显得尤为重要,天津早些年首次试点“无疾而终”即为例证。
据悉,借国务院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建设先行先试的优惠政策,保监会曾一度在滨海新区实质性启动税收递延改革,批准保险公司推出首款试点产品,并规定个人购买补充养老保险的费用支出在个人工资薪金收入30%以内的部分,可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企业为职工购买补充养老保险的费用支出在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8%以内的部分,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后来国税总局认为30%的扣除额度太大,涉及个人税收优惠这块的试点工作被叫停。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向《财经》记者表示,一步到位界定合理的最高个人缴费额“太难了”,无论是厦门提案还是上海试点方案中的额度,是否符合实际目前都很难测算。
“起码1000元-2000元/月的缴纳标准对老百姓来说是有吸引力的,如果提高到2000元起缴,就会使当地税源减少很多,所以我认为还是应该先试试看。”郝演苏认为,在地方政府与税务部门的博弈之下,如何寻找一个合适的平衡点需要通过前期市场的反应来确定。
助推企业年金
受困于税优政策不明朗的,不仅仅是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对《财经》记者表示,缺乏税收激励机制已成为制约当前中国企业年金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
据了解,绝大多数实行企业年金的国家采取在企业年金的缴费、投资收益两个环节免缴税款,仅在领取时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模式。这种递延纳税,使职工以较低的成本建立企业年金计划,极大地鼓励了职工参与企业年金计划的积极性,“401K计划”就是上述模式。
2009年12月由国税总局颁布的《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对个人缴费前端征税。“这意味着,以往‘模糊前端征税’开始走向真正的‘纯粹前端征税’,这显然不利于企业年金发展。”中国政法大学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副教授胡继晔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
业内人士指出,从职工角度来看,企业年金缴费视同领工资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不能推迟纳税,大大降低职工参与企业年金计划的积极性。从企业角度来看,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企业年金缴费可以进入企业成本费用在税前列支,与发工资税前扣除额的比例相当。“对于企业而言,是发工资还是交企业年金,税收的抵扣是一样的,企业也就无所谓了。”朱青说。
人社部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底,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数为3.71万家,仅占全国1191.16万户企业的0.31%;参保职工人数为1335万人,仅为同期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的6.88%。
缺乏法律支撑和财税部门正式首肯的企业年金和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终究名不正言不顺。国税总局一位内部人士对《财经》记者直言,启动实际操作将面临许多技术障碍,贸然推行无异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更有评论指出,上海保监局之所以通过媒体提前披露试点消息,试图通过舆论对相关部委“施加影响”,争取舆论支持。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对《财经》记者分析说,递延缴纳个税,财政管理环节有顾虑是合乎逻辑的,因为不管怎么递延都要减少当期财政收入,“但是实话实说,经过前面一轮改革之后,个税对整个财政收入盘子贡献更小了,中国工薪阶层需缴纳的个税份额从原来的28%收缩至不到7%,在这方面有空间”。因此贾康认为,如果真的需要以税收的优惠,包括减税来培育像企业年金制度这类的新型养老保险的话,“这个概念没有问题”。
此外,企业年金还受到金融机构重市场轻研发,致使产品设计雷同,投资收益不尽如人意的质疑。根据人社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司司长陈良提供的数据表明,企业年金每年增量都在400亿元左右,但基金管理质量和投资效益面临的公众压力很大。
近期一系列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实施,被市场人士乐观地解读为减税养老试点即将迎来东风。一位保险行业分析师表示,企业年金和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政策都内含“减税”真义,这与当前实行结构性减税以拉动内需的战略不谋而合,“标志着由投资转向消费的新的发展模式的开启”。
本刊实习生伍慧琼对此文亦有贡献
【作者:《财经》记者 陈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