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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国内逾2百位企业家落马 包括88名国企老总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16 19:35 来源: 财经网

  【财经网专稿】记者 封莉 “2009年我国可统计的落马企业家有95位,2010年这个数字上升到155位,2011年这一数字突破了200位-----”这是1月15日,法制日报社子刊《法人》杂志发布的《2011年度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上的数字。

  报告撰稿人、法人杂志特约研究员王荣利在发布会上表示,除了3例被通缉在逃之外,报告关注的199例案例分别处于纪委“双规”和司法程序阶段。其中,国企企业管理人员(包括有国有股份的股份制企业等在内,以下称“国企企业家”)犯罪或者涉嫌犯罪的88例,民营企业家(包括民营企业管理人员在内)犯罪的或者涉嫌犯罪的111例。

  报告中一些数据令人吃惊。比如国企企业家的贪腐金额和共同犯罪问题,2011年国企企业家贪腐金额人均为3380万元,其中光明集团创始人、前董事长冯永明一个人就贪了7.9亿元。而2010年国这个数字是957万元。在共同犯罪问题上,根据统计结果,至少有79例共同犯罪,占到统计案例的近乎40%,涉及人数1266位。

  民营企业家则各类诈骗案和“涉黑”案格外突出。报告分析了民营企业家2011年的犯罪特点,指出民营企业家多在融资环节犯罪,而“各类诈骗案件所占比例大幅上升”是其最主要特点。

  “由于国企和民企的管理者在身份、职责、待遇和犯罪特点上都有不同,所以把二者‘分开看待’。”王荣利表示,”比如,民营企业家与贪腐罪名基本无关,罪名多集中在各种诈骗、“涉黑”犯罪、行贿和非法集资等领域。

  报告显示,在109例民营企业家被初步确定或判决罪名的案件中,除了17例“涉黑”案外,其余92例中的41例,都是合同诈骗、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等各类诈骗罪,占近一半比例。在2010年度,民营企业家各类诈骗案只有19例,2011年度却达41例,增涨了1倍多。

  有“京都八杰”之称的朱勇辉律师在发布会上表示,2000年以来,京都律所承办的企业家涉嫌犯罪案件,集中在以下六大方面:职务类犯罪,占38%(未统计国企贪污、挪用公款罪比例),集中在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等四个罪名;资金类犯罪,占30%,集中在合同诈骗、贷款诈骗罪等八个罪名;经营类犯罪,占22%,集中在非法经营罪、走私类犯罪等七个罪名;涉税类犯罪,占5.2%,集中在逃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五个罪名;注册资金类犯罪,占2.4%,集中在虚报注册资本罪、抽挑出资罪等三个罪名;知识产权类犯罪,占1%,集中在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侵犯商业秘密罪两个罪名。其中,前三类犯罪(职务、资金、经营)总和占了总数的90%。

  “与国企企业家不同,民营企业家多在融资问题上犯罪。前者是钱多,后者是没钱。”会上,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田文昌律师分析上述数字后认为,这反映出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对资金的需求旺盛,而供应与需求的失衡,导致出现了不惜以犯罪手段进行融资的现象。

  “那么,如何建立健全一个完善的金融供应体系,让不同类型的企业都有顺畅的融资渠道,让民间资本健康发展,是值得我们思考的紧迫问题。”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勇辉律师就此指出。

  经营方式不断踩“雷”,也是企业家犯罪的一个特点。这其中除了一些急功近利铤而走险的企业外,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实际败在了“创新”上,这些“创新”的经营方式往往伴随着极高的经济风险。

  (证券市场周刊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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