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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规定 请别再爽约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18 15:09 来源: 《经济》杂志

  请别再“爽约”

  编者按:

  本刊2011年10月刊和2011年11月刊分别刊登了《老君越2.4L频出故障 上海通用深陷“抱死门”》、《上海通用:公开召回为啥这么难》两篇文章,相继对上海通用老君越2.4L故障车进行了追踪报道。在相关事件尚未完结时,2011年10月26日,国家质检总局召开了针对《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的立法听证会,犹如一场及时雨降临。然而,立法听证会已结束两个月,各方貌似开始回避、冷淡、忘却,只有还在翘首企盼的读者们不断给我们打来电话咨询——“汽车三包规定”如今怎么样了?什么时候能出台?是不是制定过程中受到什么阻力又搁浅了?

  文/本刊记者 毛丽冰

  从来没有一种产品的“三包”法案,能够经历如此多的波折,而且迈出一小步都显得那么艰难,这或许只有中国汽车业的“三包”规定了。从2004年底,国家质检总局就征集过对汽车“三包”的意见,至今,搁浅了7年。2011年10月底,质检总局召开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立法听证会,备受关注的汽车“三包”似乎就要走入实质解决阶段。如今,距听证会又过了两个月,各种质疑和猜测的声音层出不穷,各方态度也越发不明朗,立法的步伐依旧如此曲折、缓慢。

  消费者:《意见稿》细节需更明确

  虽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中,明确规定了经营者对缺陷产品要履行相关责任,但在汽修领域迄今仍无实施细则,使得这些原则性的规定可操作性不强,无法帮助消费者维权。因此,“汽车三包规定”如能出台,对消费者而言,无疑是个大好消息。

  相比怎样立法、立法的意义,消费者更关注汽车“三包”的细则,这将涉及未来的维权结果。在《意见稿》宣布后,不少消费者对其中有质疑的细节提出了修改意见,期望相关机构完善“规定”。

  对于《意见稿》中提到30天的退货、更换、修理时间段,有市民提出:“30天太短了,有时候从买车到提车都需要花一个多月的时间,这样算来,车还没有开就过了质保期,如何发现新车有没有问题?”所以该市民提议,退换时间应从消费者取到车的那一天开始算。

  已有14年驾龄的刘先生则提出:“三包”规定中很多条款可参考国际规定,如将整车质保从3年6万公里提高到5年10万公里,“除整车之外,零部件修理保质期应根据使用期限灵活调整”,这样可以防止维修店以次充好,短期应付消费者。

  最令消费者关注的是维权费用,虽然《意见稿》中提及“明确指定第三方鉴定机构,并在举证责任方面向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倾斜”,但是这笔费用又该谁来买单。一位成都车主谈道:“鉴定费不应由消费者承担。”他指出,成都质检局鉴定费需1.5万元,销售商还不认可,国家质检机构费用高达十几万,却依然得到模棱两可的结果,不能明确责任。维权成本太高!

  “这个条例如果没有硬性规定的话,恐怕很难执行下去。”车主高先生说,如果真的执行免折旧费退换货的话,这个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就要由商家买单,商家肯定不情愿。高先生认为,尽管有关部门已经提出了建立第三方检测机构,但是必须要有硬性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应的处罚机制来为“汽车三包规定”护航,这样才能真正确保消费者的权益。

  中国汽车协会:目前时机不成熟

  除了消费者的部分疑问外,作为被民众普遍解读为站在制造商一方的中国汽车协会就明确表示,汽车行业对汽车实施三包持积极态度,但目前条件尚未成熟,规定过于简单,存在漏洞,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质量纠纷的判定处理程序,没有一个权威的第三方机构能对故障进行评估。中汽协指出,应该分步实施,待各项条件基本成熟后再全面推进。

  在政府、消费者以及汽车制造商看来,汽车三包政策的出台条件已经基本成熟,但对于经销商来说,在相关法律法规还没有健全,汽车行业尚未成熟、国民诚信度不足等情况下,“三包”政策将直接损害经销商的利益。中汽协秘书长董扬指出,不少销售商在卖车时对消费者说尽好话,一旦车卖出去,发生问题便推诿扯皮;但也有消费者依仗自己的社会资源,或诉诸媒体,或动用高官,厂家只好忍气吞声,花钱私了。董扬因此提出,这样的情况是不能长久的,应该有公平的消费环境。今后汽车消费日益普及,如果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质量纠纷的判定处理程序,实在是不可想象。

  对于“包退包换”,经销商更表示苦不堪言。在如今巨大的汽车销量下,“某品牌经销商遭车主砸车泄愤维权”之类的报道屡见不鲜。某经销商抱怨说:“车子一旦被卖出,就会带来牌照、保险、购置税等各项问题,如果按照规定退换,这辆车就成了二手车,该以什么标准处理呢?我们经营压力会变得非常大,所以希望能明确汽车制造商以及公安、交管等部门的相关职责,否则就估计不会有人去投资开4S店,车主又怎么能得到好的服务?”

  不可否认,汽车“三包”在短期内确实会增加企业成本,但这种阵痛是汽车企业转型升级难以避免的代价。如果一直生存在政策的庇护下,企业就难以形成足以在国际市场上与跨国巨头分庭抗礼的竞争力,而对消费者利益的漠视,迟早会付出更沉痛的代价。

  既然体系上还有太多工作要完善,中汽协建议先局部试点,在某个地区进行试点,摸索经验,建立体系;另外,政府要投资或支持建立独立、公正的汽车质量检测机构。

  质检总局:“三包”哪天出台还没定

  汽车“三包”酝酿7年的过程本身就是各方利益博弈的过程,出现截然不同声音不难理解,而且有专家指出,一个下午的听证会时间根本远远不够,很多声音还没有发出来。但是,本次汽车“三包”意见征集正值中国汽车业将“十二五”目标定位于从汽车大国向汽车强国转变,汽车“三包”的出台必不可少也刻不容缓,这既是代表广大消费者利益的民心所向,又是我国汽车行业转型升级必然要经历的阵痛。

  中国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在听证会上指出,2010年中国汽车年产量已达1800多万辆,汽车“三包”实施条件已初步具备,“汽车产品比较复杂,有上万个零部件,在法律包括规章当中,不可能对每个细节都作出规定,必须要通过标准、实施细则来加以细化。”

  听证会后,国家质检总局就开始制定汽车产品质量担保责任标准,以及汽车“三包”实施细则和操作指南。质检总局法规司一位负责拟定三包规定的官员告诉《经济》记者,总局很重视这个法案,法规司目前已在梳理征集的意见,法规应该很快就能出台,但是具体哪一天,还需质检总局进行多方研究。

  一位接近国家质检总局的人士却并不这么乐观,他指出,近期能推出汽车“三包”的希望渺茫,且法规出台后还要给经销商和厂商留下半年左右的缓冲期,因而汽车“三包”法案最快2012年下半年方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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