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iPad商标侵权案升级 在中国内地或遭遇禁售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08 06:54 来源: 大洋网-广州日报苹果啃苦果
苹果公司在全球范围正面临前所未有的“麻烦”:iPhone和iPad在德国在线商店被迫下架,摩托罗拉移动已经正式“要求”苹果为去年销售的每一台iPhone和iPad向其支付相当于售价2.25%的专利费,而且由于没有与深圳唯冠公司解决iPad的商标专利纠纷,苹果iPad在中国内地或遭遇禁售,并可能面临2.4亿元的巨额罚款……业内人士认为,强势的苹果公司正面临诉讼带来的“四面楚歌”,其实质是在吞下自己当初酿成的“苦果”。
专利费、被下架、或禁售、或罚款:“苦味”苹果“四面楚歌”
文/记者段郴群
昨日有消息透露,目前已经被谷歌收购的摩托罗拉移动在上个月向加利福尼亚州法院提交了一份文件,“要求”获得苹果公司使用自己专利的使用许可费。摩托罗拉移动表示,“要求”苹果为在去年售出的每一台iPhone和iPad向摩托罗拉支付相当于售价2.25%的专利费。
苦果一:
摩托罗拉移动要收数十亿美元专利费
据媒体报道,最新一个季度数据显示,苹果全球卖出了超过3700万台iPhone,如果征收2.25%的专利许可费的话,那么仅仅2011年的许可费就可能超过10亿美元,而如果加上iPad的专利使用费,那仅去年一年就意味着苹果可能需要向摩托罗拉支付高达数十亿美元的专利许可费用。
对此,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这种专利使用费一旦缴纳,那苹果今后就必须不断“上缴”此类费用给摩托罗拉移动,这将大大打击苹果业绩,而提升竞争对手的利润空间。
苦果二:
产品在德国遭下架
而摩托罗拉移动与苹果之间的“斗争”已经不是一两回了,就在几日前,苹果被迫在德国在线商店撤下iPad 3G、iPhone 3GS和iPhone 4。据悉,德国法院去年12月裁定,iPad 3G、iPhone 3GS和iPhone 4侵犯了摩托罗拉移动一项与GPRS相关的专利。同日,德国曼海姆地区法院还对摩托罗拉移动起诉苹果欧洲销售部门一案做出裁决,对苹果iCloud和任何能够访问iCloud的设备下达了永久禁令。
业内资深人士杨群表示,苹果在2007年推出iPhone之后,不断向安卓阵营发起“攻击”,使得提供安卓系统的谷歌不得不在去年以125亿美元收购了摩托罗拉移动,决心与苹果一番“恶斗”。
苦果三:
在中国市场面临
罚款及禁售
而在中国市场,苹果与深圳唯冠公司的iPad商标诉讼纠纷已经纠缠3年。2011年年底,深圳中级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苹果要求认定唯冠侵权的请求被驳回。而近日据媒体报道称,唯冠方面于2011年初向北京一工商分局进行了投诉,其理由是因为该辖区内有苹果在中国的5个直销点之一,而工商分局已经立案受理。由于商标侵权案的处罚要根据非法经营额作为计算依据,有媒体报道称,在去年6月份工商分局就确定了2.4亿元的罚款,但因为苹果提出异议,目前该罚单还尚未进入执行程序,该数字并没有得到苹果公司以及相关工商分局的确认。
同时,昨日有消息传出,唯冠科技昨日在上海起诉了苹果,起诉主要的行动是申请法院禁售令,据负责此次起诉的唯冠公司律师马晓东表示,正常情况下,法院在接到申请48小时后,就会做出决定,是否颁布iPad的禁售令。
苦果四:
用户不满饥饿营销
虽然苹果公司产品在全球卖得火爆,但有中国用户对苹果这种“饥饿营销”非常不满。在本报独家报道“苹果原价iPhone4S‘绝迹’,授权经销商加价卖现货”(本报1月21日A15版)后,不少网友表示,苹果公司的营销手段很恶劣,故意让原价的iPhone手机在自己的官网和中国内地的5家直营店严重缺货,却让授权经销商加价出货,这不是“坑”中国内地的消费者吗?同时,一位网民叫“手机发校友”的网友表示,那些源源不断出现的水货手机难道不是苹果渠道流出来的,到了中国内地市场,一部4000元人民币左右的iPhone被炒到近2万元。
业内:
苹果自酿“苦果”
据悉,目前深圳唯冠起诉苹果iPad商标侵权的案件仍在发酵。在去年年底深圳中级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后,苹果不服,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唯冠公司负责此次起诉的律师肖才元昨日对本报记者表示,目前案件正在审理当中,因此不方便透露具体案件进展。上述业内人士杨群对本报记者表示,苹果目前陷入“四面楚歌”的境地是它自己一手造成的。
杨群表示,苹果在推出iPhone之后,为了抢夺市场,苹果不断与摩托罗拉、三星以及HTC等安卓阵营手机厂商进行专利战,想以专利来“攻城掠寨”,但安卓阵营背后是谷歌公司,苹果要想捞到太多便宜不容易。
其二,苹果公司凭借自己拥有热销的产品,在与其他公司进行合作过程中,甚至对消费者都表现非常强势,苹果在明知商标纠纷没有彻底解决的情况下仍强行在中国内地销售。
昔日手机巨头诺基亚公司也在其最辉煌时对其合作伙伴以及消费者表现非常强势,但现在诺基亚巨亏的糟糕表现正是其当初酿下的“苦果”,而苹果公司似乎正在重蹈覆辙,因为一旦有更好的产品出现,“众叛亲离”就会是苹果面临的最大困境。
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纠纷回顾:
2000年,唯冠控股旗下中国台湾“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多国、地区申请iPad商标。
2001年,深圳唯冠在中国注册两项iPad商标,并借此推出过iPad电脑。
2006年,苹果计划推平板电脑发现“iPAD”和“IPAD”已被唯冠注册,在英国起诉唯冠中国台北,但败诉;
2009年,英国“IP申请发展有限公司”与唯冠国际达成协议,以3.5万英镑从唯冠中国台北手中获得iPad全球商标权。
2010年,IP申请发展有限公司以10英镑把iPad商标权转给苹果。
2010年4月,深圳唯冠要求苹果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2010年6月,苹果公司、IP公司起诉深圳唯冠,认为苹果公司依法取得了涉案商标的专用权,要求确认其为涉案商标专用权人。
2011年12月,苹果一审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