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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总:与已购房者共购不享受首套房契税优惠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12 10:38 来源: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记者10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相关负责人近日在解答纳税服务热点问题时介绍,与已有购房记录的人共同购房不可享受首次购房的契税优惠政策。

  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我国关于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有关契税政策,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举例来看,甲某与朋友共同购买一套普通住房,该朋友已有购房记录,而甲某属首次购房。依据规定,甲某不得享受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

  随着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可能进一步被强制扩大,以及用途的增加,对2011年年末余额已高达2.1万亿的住房公积金的安全监管,已成为当务之急。目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经部署相关工作,力争在2012年年底,完成全国100个主要城市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联网监控。

  据新京报 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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