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昌星涉嫌走私行贿两罪被公诉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14 10:47 来源: 钱江晚报走私、行贿,赖昌星涉两罪被公诉
厦门中院受理此案,检方称保障赖昌星行使诉讼权
据新华社
记者从厦门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首要犯罪嫌疑人赖昌星涉嫌走私、行贿犯罪一案,近日已由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据悉,2011年7月23日赖昌星被遣返回国后,厦门海关缉私局依法对其执行逮捕。海关缉私部门和检察机关反贪部门依法对其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和行贿犯罪开展侦查,并于2011年12月下旬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查证,1996年至1999年,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在厦门关区大肆走私香烟、汽车、成品油、植物油、化工原料、各种设备及其他货物,赖昌星本人或指使、授意他人向数十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涉案金额巨大。赖昌星本人及其他犯罪集团骨干成员对涉嫌走私、行贿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检察机关公诉部门经审查全案证据并讯问犯罪嫌疑人赖昌星,认为赖涉嫌走私、行贿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向审判机关提起公诉。起诉指控赖昌星犯罪集团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行贿罪,赖昌星系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受理此案。
记者了解到,该案自审查起诉之日起,检察机关坚持依法、公正、文明办案,依法保障赖昌星、其他涉案人及接受赖昌星委托担任辩护人的律师行使诉讼权利,并充分听取了赖昌星及其辩护律师的意见。
“赖昌星案”300多人被追刑责
1999年案发后赖昌星逃往加拿大,1999年8月至2011年7月21日,一直滞留在温哥华。2011年7月初赖昌星被加拿大边境服务局拘留,加拿大联邦法院当地时间21日晚决定驳回赖昌星关于暂缓执行遣返令的申请。北京时间7月23日,赖昌星被遣返回国,结束12年逃亡生活。
在赖昌星潜逃加拿大后的一年半时间里,经过专案组的深入调查,“远华案”基本查清。自1996年至案发,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在厦门关区走私进口成品油、植物油、汽车、香烟等货物高达人民币530亿元,偷逃应缴税额约300亿元。有600多人涉案,其中300多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第一批就有14人一审被判处死刑。“远华案”也成为新中国成立后第一大经济犯罪案件。